万玲玲区长 “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长访谈”(三):江陵县县长万玲玲谈主体责任

2017-08-1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编者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为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继举办"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

   编者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为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继举办“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委书记访谈”之后,近日,荆州市纪委联合荆州电视台、荆州新闻网推出了“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长访谈”节目,邀请各县市区长走进演播厅,针对落实政府党组主体责任,谈认识、提举措,本网将分八期播出访谈内容。此为第三期。


    主持人: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由中共荆州市纪委主办,荆州电视台、荆州新闻网承办的“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长访谈”节目,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江陵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万玲玲。

万县长,您好。
    万玲玲:主持人好,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县政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我们不能重行政职务轻党内职务。

那么,您是如何认识政府党组主体责任这个问题的?
    万玲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个责任”,厘清了党委和纪委职责,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和发展,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落实“两个责任”,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政府党组正确履职、规范用权、依法行政的重要遵循。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严”字当头已经成为党内生活和政府工作的“新常态”。
    一是要知责、明责。

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政府党组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领会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和极端重要性,坚持大题大作、大事大为,切实增强履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尽责、履责。政府党组要担当主体责任,就必须要在党的工作全局中来界定和推动,“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

明确责任不糊涂,坚守责任不动摇,牢固树立“抓经济社会建设是主责,抓反腐倡廉建设更是主责”的意识,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上,落实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上,落实到为县委选人用人当好参谋助手上,落实到加快发展上。


    三是要敬责、担责。作为政府党组的主要负责人,更要当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引领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带领政府一班人,走出“次要论”、“协助论”、“等同论”的认识误区,真正摒弃“只管事不管人,只管业务不管廉政”的错误观念,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主持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江陵县政府党组目前都做了哪些工作?
    万玲玲:我们主要是强化四个抓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抓学习,分解责任。

今年,我们组织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不下于5次,并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我与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党组成员和分管部门党组织书记,部门书记与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上率下层层传递压力,形成了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闭环效应。


    二是抓监督,公开权力。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社会公开制度。

对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责任审评、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编制责任审核的“四审”监督,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全覆盖。

为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机制,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我们对全县39家单位4598项行政权力进行了三轮清理,通过取消、调整、合并,共确定2462项行政权力,其中取消274项行政权力,取消比例达6%,合并调整后减少比例达51.

4%,有效推进了县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
    三是抓制度,改进作风。

结合政府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体系,引导教育、约束行为、强化监督。

截至目前,我县召开会议数量同比下降32.5%,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7.9%;评比表彰同比下降40.5%;办公用房面积全部调整到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3.

8%。
    四是抓问责,严格追究。今年以来,全县监察机关共查办案件58件,结案53件,给予政纪处分22人,同比增长100%,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严格落实“一案三追”制度,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当事人直接责任。对同类型作风问题,主管部门发生2次以上的,一律进行“三个追究”。今年来,发出通报4期,2个单位、3名科级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处理。

    主持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作为,根本在担当。那么,下一步,江陵县政府党组还准备采取哪些举措?
    万玲玲:结合江陵实际,下阶段,我们将立足五个推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做到带头抓、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

坚持管事管人相统一,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推动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是推动教育警示。

在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上下功夫,认真履行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责任,对内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在坚持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同时,主要靠抓早抓小抓苗头来教育挽救干部,对存在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四是推动制度约束。根据上级关于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作风整治等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和新办法,抓紧修补现行制度的缺陷与漏洞,抓紧出台实施细则,推动相关制度细化具体化,提高操作性和实效性。


    五是推动监督巡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做到既抓业务又抓党风,既抓发展又抓反腐。

在政府部门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督促政府部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以常态化的巡查保障制度落实。

    主持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非常感谢万县长来到这里与我们进行交流,也非常感谢观众朋友关注本期节目,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