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喜的子女 王永春是王进喜的儿子吗?王永春违法乱纪被双规

201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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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王进喜的子女是谁?王永春是王进喜的儿子吗?王进喜与妻子王兰英生前养育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长子王月平在大庆油田钻探工程公司地下资源开发公司担任

王进喜的子女是谁?王永春是王进喜的儿子吗?王进喜与妻子王兰英生前养育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长子王月平在大庆油田钻探工程公司地下资源开发公司担任党委书记。长女王樱在大庆油田钻井一公司当工人,现已退休。次子王月甫原来也在大庆油田当工人,2000年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次女王月珍中学毕业后参了军,现在已经退休定居在烟台市。小女儿王月琴已因病去世。所以王永春不是王进喜的儿子。

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中石油王永春也是做出了确认开除党籍的处分,王永春是王进喜的儿子吗?王永春的简历情人是谁,这些问题都是大家相当关注的东西,王永春受贿十个亿是真的吗?王永春目前的最新近况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王永春,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吉林省乾安县人,1983年8月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已并入吉林大学)并参加工作,中科院地质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

2013年8月2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中纪委调查。2014年6月30日被开除党籍,并处行政开除处分。2014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永春立案侦查。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永春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王永春开除党籍的处分。2015年3月23日,王永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7月20日上午8时30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5年10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人物履历/王永春[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

1983年08月——1999年09月,吉林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工作,历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

1999年09月——2000年06月,吉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0年06月——2004年10月,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4年10月——2007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7年11月——2008年0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8年02月——2009年08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2009年08月——2011年04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2011年04月——2014年06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担任职务/王永春[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为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个人荣誉/王永春[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永春曾获得中国第四届青年科技创新奖、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吉林省第四届青年科技奖”。被评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第二批省管优秀专家。

曾亲自主持并参加国家级、部级和局级科研项目18项,其中有4项获部级科技进步奖、7项获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获二等奖。

个人作品/王永春[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先后撰写了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其中有10篇在省部级以上杂志或大会上发表、发布。

出版了《松辽盆地南部岩性油藏的形成和分布》、《伊通地重含油气系统与油气成藏》两部专著,创造性地提出了“亚油气系统理论”,有效地指导了吉林油田的勘探工作。

人物事件/王永春[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违纪调查

2013年8月26日,中央纪委透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王永春

2014年06月3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永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永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永春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永春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王永春开除党籍的处分。

立案侦查

2014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提起公诉

2015年3月2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开庭

2015年7月20日上午8时30分,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十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永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15年10月13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永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王永春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王永春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