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书记被曝猥亵女下属:被通报批评未立案

2017-09-1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从7月17日起到26日,羊城晚报陆续刊发了"梅县南口镇冒出一批离奇小产权房"."镇委书记涉猥亵女下属"等报道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区纪委.公安.检察

从7月17日起到26日,羊城晚报陆续刊发了“梅县南口镇冒出一批离奇小产权房”、“镇委书记涉猥亵女下属”等报道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区纪委、公安、检察、组织、宣传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

经调查,报道所反映的南口镇有16宗“小产权房”,建筑占地面积8375.3平方米,均在圩镇规划范围内,虽符合南口镇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由于该镇相关部门对“小产权房”监管不力,造成出现违法违规超建行为。为此,区委区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超建用地的行为从严查处;并对事件中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的问题继续调查。

至于镇委书记涉猥亵女下属一事,经调查,6月25日晚,南口镇党委书记林某个人出资,在该镇裕盛酒楼用洋酒接待客人,镇长温某某、党委委员余某等人陪餐。目前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有林某猥亵女下属的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但是,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南口镇党委书记林某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对南口镇镇长温某某、党委委员余某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