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学院举行贺卫方客座教授敦聘仪式暨学术讲座
5月5日晚,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市***委员学堂主办,中山市律师协会协办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贺卫方客座教授敦聘仪式暨学术讲座在中山学院实验楼报告厅举行。徐建华院长为贺教授佩戴校徽并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到场领导与嘉宾有:中山市***副***麦建章,中山市律师协会执行会长黄东伟,校党委***成孝予、副***副院长马绪荣。参加讲座的还有中山市法律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有中山市***委员学堂的学员,也有政府公务员,还有关心中国法治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中山学院师生,另有从深圳、广州、珠海等地过来的贺老师的学生、朋友、粉丝等,共近1200人。
学校专门设立实验楼报告厅为主会场,图书馆报告厅为分会场,同时开通了校园网直播系统。由于到场人数众多,主办方还为不断到场的听众增设了临时座椅。
本次讲座主题是“法律权威与中国法治”。贺教授先从破题切入,提出了法治国家的标准,认为法治首先是指规则的统治(rule of law)、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没有一种权力可以超越于法律之上;其次法治社会要有分权原则,立法、行政、司法各权之间要分权制衡,同时还要合理划分地方权力和中央权力,进行纵向分权,人民可以自行行使的权力交由人民去行使,地方政府可以行使的权力就无需中央政府去行使,要将所有的国家权力运行纳入法治的轨道;第三,法治要求法律规范必须明确而清晰,不能模糊或被任意解释;第四,法治要求司法必须独立,司法处理具有终极性与权威性;第五,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后,贺教授联系现实分析现今中国法律规范中存在的内部矛盾、冲突现象,如法律规范的统一性问题,宪法与其序言存在一定的矛盾,指出中国缺少违宪审查制度判断各种法律是否违反宪法。
另外他还指出,中国法治社会的实现,还需给予新闻媒体足够言论自由空间,以保障新闻媒体实施有效的监督功能。他也深入解析了许多国家宪政制度的高明之处,就是把至高无上的权力纳入宪法与法治的管束之下(如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制度、日本的天皇君主立宪制度等),进而树立宪法、法律的最高权威和尊严。
贺教授提倡中国的政治制度建设与人民法治需求要有正面的互动,同时也指出中国***是推动民主法治的当仁不让的主导力量,相信党有能力去实现这个目标。民众观念的变化也是推动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法律人的使命是建设,基于善良动机的建设工作非常重要。
在观众提问环节中,听众就政治权威、法律工作者面临的困惑、言论自由及其限度、法律人的使命、新闻自由对权力腐败的监督制约意义等问题提问,贺教授逐一作出了睿智、精彩而幽默的回答。一位律师请贺教授展望未来几年中国的法治建设前景,贺教授表达了谨慎的乐观:“中国的民主法治发展不能回头,需要不断探索新道路,也需要理论创新,需要往前走,也相信一定会往前走,但法治建设是一个逐渐的变化过程,需要耐心,需要韧性,需要的是锲而不舍的精神”
在长达三个小时的讲座中,贺教授没有借助稿件,不断引经据典、信手拈来,充分展现出他渊博的知识、深邃的思想、透彻的说理与分析,时常妙语连珠、诙谐幽默,真不愧是大家风范,会场中不断爆发出听众会意、开心的笑声和热烈的掌声。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1982年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85年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5年至今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贺教授的学术成果有:独著、合著、编著、译著等共近20部;发表学术论文、译文及学术短文近400篇。对法学教育事业的推动与贡献:敬业而精彩的授课艺术从1998年起,蝉联三届由学生评选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1999年度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学一等奖,2000年度当选北京大学“十佳教师”并位居第一;
在全国各地举行几十场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宣传现代法治观念与法律文化(如《中国司法改革》、《中国法律职业意识的觉醒》、《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文化障碍》、《权利及其限制》、《热点案件与法治发展》等);推动法学本科人才的“厚基础、宽口径”培养(代表作:《法律教育路在何方?》,《中国律师》1998年第7期);推动法学硕士招生制度的完善与改革。
对司法改革与法治实践的建议及推动:推动法律职业化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讨论,促成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形成,是统一司法考试办法起草小组的六人专家组成员之一(代表作:《复转军人进法院》,《南方周末》,1998-01-02;《统一司法考试的方法》,《南方周末》,2001-07-19;《法律职业化的难题》,《人民法院报》,2001-12-07);推动法官文化建设的讨论,促进法官文化的改革,如法官服饰、法袍、法槌、法院建筑风格等(代表作有:《大盖帽的意义》,《工人日报》1998年4月11日;《从惊堂槌说到法庭威仪》,《法袍法槌之外》,《人民法院报》,2002-1-25;《法官文化的意义与课题》,《人民法院报》,2002-05-31)。
贺卫方教授的文章短小精悍,说理透彻,富有真知灼见与前瞻性,2011年4月12日,在“重庆模式”与重庆“唱红打黑”高潮迭起的时候,贺教授发表了博文《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对重庆的“运动式打黑”行为引发的对法律权威的挑战及法律程序的冲击表示了深切的忧虑、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按法治的逻辑对其走向进行了预测和忠告:“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后来重庆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验证了该文的分析与结论的正确性,被民间誉为“伟大的预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