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伟林最新消息 冯伟林案最新消息: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冯伟林涉嫌受贿案
今天上午,湖南省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涉嫌受贿案,其涉嫌受贿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同案受审的还有冯伟林的妹妹冯霞以及妻子易杏玲。
检察机关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局长(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非法干预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和服务区经营权等项目招投标,不经集体研究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利用过节、旅游、生日、搬家等名义,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据记者了解,冯伟林1963年出生于湖南湘潭,案发前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常务理事等。2011年8月17日,湖南省纪委宣布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冯伟林立案调查。其妻子易杏玲原系湖南省公安厅干部。
2011年8月17日,湖南省纪委近日对涉嫌严重违纪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进行立案调查。湖南省纪委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披露了这一案件查处消息。
冯伟林妻子原为湖南省公安厅一名干部,2010年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一审 2013年11月6日上午,湖南省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涉嫌受贿案,其涉嫌受贿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同案受审的还有冯伟林的妹妹冯霞以及妻子易杏玲。
源头活水是湘江
虽然早就从各种各样的报纸杂志上“认识”了冯伟林,但他踏上挪亚游轮的时候,《金鹰报》记者还是不敢贸然上前相认——他不断地和相识或不相识的人打招呼,平和得没有一丝一毫的“官气”。得到确认以后,记者问他;“你是湘乡人吧?”冯伟林一板一眼地告诉记者,“我是湘潭人,正儿八经的湘潭人!”
冯伟林说,他生长在湘潭市昭山脚下一户普通农家,从小在湘江边劳作、嬉戏,任江风吹拂,凭江水拍击,聆江涛阵阵,醉江韵萦绕,赴荷池采莲,登昭山拾叶,望南岳美景,观麓山红叶。从小学到中学,乃至后来到长沙读大学,都是一路沿着湘江走着、寻着。
他曾经在伟人毛泽东等人求学的湘乡东山学校驻足,在巍巍韶峰吟唱,在清清乌石潭彭德怀故居洗濯,在秀雅的花明楼刘少奇故居漫步,在昭山古碑前徜徉,沿着王船山、曾国藩、魏源、蔡锷、毛泽东等乡贤的足迹,进入岳麓书院。
正是在这样的熏陶之下,他很早就对湖湘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立下继承和发扬湖湘文化、提炼和宣传民族精神的心志。
“湘江在我的心里就是一条圣河,它滋润着湖湘一段段文明,千载而下锤炼成一个巨大的文明符号,我在辽阔的湘江水中渐渐长大,我那些散文不过是湘江河水溅起的些许浪花。”
勤恕廉明做好官
在冯伟林办公室悬挂着一幅字:“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公则不敢慢,廉则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冯伟林说,这是他为官一贯信奉的座右铭。
在一次演讲中,冯伟林曾经讲到一个例子:当年朱熹从福建武夷山出发,到岳麓山与张栻进行朱张会讲,走了整整三个月。后来,朱熹从福建到长沙出任潭州刺史,在路上走了整整半年。而现在,从福建来长沙,只要一天就够了。
可以说,现在身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的冯伟林参与掌管着湖南的 “速度”,他以湖湘文化赋予他的人格魅力“经世致用”于湖南的 “速度”,同时又希冀这种“速度”推动湖湘文化高速向前发展。在《印象湘江》诗歌朗诵会上,这位年轻的文化官员慷慨激昂:“铺路架桥,修建高速公路是我目前的职业,八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我将竭力为人民修建一条条通往现代化的致富桥!”
从民办教师、民警、市委组织部科长、省委领导秘书、市委副书记,到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冯伟林凭着勤奋、忠诚、智慧和才干在红色的地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走。冯伟林告诉记者,他首先是个国家干部,其次才是个写文章的人。事业决定了他要成为一名领导干部,所以必须不断地为事业奋斗、为工作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