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单平 教育部: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教训深刻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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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张宗堂.熊聪茹)"单平在天津大学担任校长期间,违反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重大经济活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轻信他人,也没有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张宗堂、熊聪茹)“单平在天津大学担任校长期间,违反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重大经济活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轻信他人,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这个教训是深刻的。”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28日在教育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他说,今后高校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高校领导 应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程序,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前不久,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挪用学校资金炒股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反响强烈。日前,单平已被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王旭明说,教育部最近已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对本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对查出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王旭明还对高校利用银行贷款改善办学条件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近年来,银行贷款建设确实支持高等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从现实情况看,绝大部分高校对资金的使用是得当的,效益也很好的。对其中查出来的某些问题,教育部将认真研究,对违规违纪进行查处,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教育部曾在2004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文件,对高校贷款的指导思想、贷款资金的使用方向以及贷款资金的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高校对自身的财务风险作出评估,以防范有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