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利幸女儿结婚 女子因支持女儿离婚被女婿打骨折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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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星报讯(蔡道林 程 政) 和县乌江镇青年庆小伟,婚后一直在外做生意,并染上吸毒恶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闹离婚.丈母娘彭某因支持女儿胡某离婚,遭女婿庆小伟报复致伤.

星报讯(蔡道林 程 政) 和县乌江镇青年庆小伟,婚后一直在外做生意,并染上吸毒恶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闹离婚。丈母娘彭某因支持女儿胡某离婚,遭女婿庆小伟报复致伤。12月23日,和县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庆小伟拘役四个月。

庆小伟,今年29岁,2006年4月17日,因聚众斗殴罪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4月份与和县乌江镇卫生院胡某结婚,次年生下一男孩。他与胡某是自由恋爱,受害人彭某曾反对女儿与其交往,但女儿胡某执意要嫁给庆小伟,最终彭某还是圆了女儿的心愿。

经过一番曲折的爱情之路,庆小伟婚后理应百倍珍惜爱情,共建美好家庭。但庆小伟自婚后一直忙于经营大货车跑运输,未能很好地顾及家庭和妻子的感情,竟染上吸毒的恶习,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闹离婚。

2013年7月24日上午,庆小伟前往和县民政局与胡某办理离婚手续,后反悔不愿离婚,并劝胡某与其重新和好。但胡某的母亲彭某却坚持让女儿与庆离婚,并与庆发生争吵,随后被人拉开。庆小伟回到乌江家中后,越想越气,为发泄不满携带长矛以及斧头赶到乌江镇螺蛳新村胡某的家门口等候,伺机报复。

大约二十分钟后,看到胡某及岳父岳母后,手持长矛追打三人,致胡某的母亲彭某受伤。经法医鉴定彭某系左手尺骨远端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庆小伟主动到和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法院审理期间,经调解,被告人庆小伟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彭某经济损失2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庆小伟持械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