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总督刘坤一 两江总督新宁人刘坤一
新宁近代史上,群英荟萃,江忠源导于前,刘坤一踵其后,极一时之盛。湘军系人物,在曾国藩、左宗棠逝世,李鸿章失势后的一段时间,刘坤一成为举足轻重的湘军元老,是朝廷最为倚重的大臣之一,无疑也是新宁史上官声最著的一位。
刘坤一(1830-1902),字岘庄,湖南新宁人。祖父刘菼,秀才出身,靠卖豆腐与经营木材为业,常往来于宝庆与新宁之间。母傅氏,道光十年(1830)生刘坤一于扶夷江一木排上。兄弟四人,刘为长子,五岁发蒙,16岁应府试,入县学,19岁考取廪生[1]。
道光二十九年(1849),雷再浩起义被镇压不久,又爆发了李沅发起义。刘坤一参加到了平叛的队伍中。从此,近代史上新宁有可能少了一出色的文人,但多了一位高权重的总督。
一、进剿太平军
咸丰五年(1855),其时新宁湘军的引路人江忠源早在两年前已兵败庐州自杀,刘坤一率一支团练随清军攻克湖南境内的茶陵、郴州、桂阳、宜章,因功录为教谕[2]。
咸丰六年,骆秉章令刘长佑率师增援江西,刘坤一本为刘长佑族叔,但年少于长佑,坤一将这个侄儿当老师看待,他自领一营清兵。刘长佑克江西萍乡后,令坤一进占芦溪、宣风二镇,接连击退太平军,并进逼袁州(江西宜春),招安太平军将领李能通。于是前来投降的不绝,守城的另一太平军将领夜晚开城西门,刘坤一从此而入,光复了袁州。因功擢升直隶州知州,赐花翎。
咸丰七年,攻克临江(江西樟树市)。咸丰八年,刘长佑因病回到家乡,刘坤一代管了全部军队。与另一湘军名将萧启江(湘乡人)一同渡赣江,准备夺取抚州,克崇仁。萧启江在上顿渡(地名)为太平军围困,刘坤一前往增援,大败敌人,于是收复了抚州,并又拿下了建昌(江西永修)。擢升道员。
咸丰九年(1859),石达开进犯湖南,刘坤一率部回援,解永州主、新宁之围。太平军逃往广西,从刘长佑追击之,收复柳州。刘长佑为广西巡抚,令刘坤一驻守柳州清剿太平军余党,因功加布政使衔。十一(1861)年七月,又攻克浔州(广西桂平)。石达开准备逃往四川、湖南,刘坤一领兵扼守融县,击败了太平军,迫使他们逃往贵州。这次战斗,石达开受伤落马,险些阵亡,为部下所救。授广东按察使。
同治元年(1862),任广西布政使。刘长佑任两广总督,命刘坤一统领其军,并开赴浔州剿匪。贵县匪首黄鼎凤,原靠操办团练起家,后投太平军,石达开封其为章王。众匪中,黄最为狡猾凶悍,多次围剿,终不能下。同治二年,刘坤一先是破之于登龙桥,旋即围其老巢平天寨。
平天寨,地形复杂,匪众又有巨炮。刘坤一并不急于攻下,而是佯撤回贵县,暗中又令一支人马夜袭与平天寨互为犄角的覃墟,再进围平天寨,并收复了横州。三年四月,穷途末路的黄鼎凤只得投降,刘坤一将黄处以磔刑(分尸),并剜心取胆,对其部众也未放过,全都处死。
浔州的匪事,终于得以平定。这场战役,长达一年又八个月,不计病死者,刘的部众有4000余人死伤。这可能是他残暴对待黄部的原因。四年,又剿平思恩、南宁土匪。
二、理政才能
同治四年(1865),擢升江西巡抚。令席宝田、黄少春(均为湘军将领)赶往福建广东边界,会剿广东土匪。同治五年,将匪众聚歼于广东嘉应州。因功加头品顶戴。局势安稳后,他开始注重治政理民,整顿赋税。同治十一年(1872),左都御史胡家玉弹劾他,刘坤一上疏指胡氏亏欠漕粮,又多次写信干预地方行政。朝廷各打五十大板,两人都受了处罚,刘坤一降三级调用。不久,刘又任两江总督(苏、皖、赣)。
光绪元年(1875),任两广总督(广东、广西)。广东虽号称富庶,但府库空虚,收支不能相抵。有认以为应加收盐税与洋药(鸦片)税。刘认为不妥,只是严缉私贩,筹款收购余盐;又统一药税标准;承认既成事实,将鸦片贸易合法化。虽没有强行加税,但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增加财税收入上万两。又整頓吏治,令官员回归实缺[3],不得轻易调动。禁止赌博,以防止为盗现象。又令水陆缉捕各营,各分管一地段,遇到盗匪,即予捕捉。
三、抵御外侮
光绪二年(1876),又调任两江总督。六年,俄罗斯因交还伊犁,寻衅要挟。朝廷让众大臣筹画防务。刘坤一上疏指出:东三省当以劲旅驻扎,东南不应再生事端,日本、硫球之事应早日结束,不能日俄勾结图谋大清。英德与俄国有矛盾,当加以利用。
九年(1883),法越冲突,刘坤一上疏,请求选派方面大员领劲旅驻守谅山,并招用越南境内的太原、宣光之黑旗军。云南方面,则应据险设奇,与广西互为犄角。他的这些建议,多为朝廷所采用。
光绪十二年(1886),为继母服丧。十六年(1890),仍任两江总督。十七年,命帮办海军事务。二十年(1894),慈禧太后六十大寿,赐双眼花翎。是年,甲午战争起,日本进犯辽东,九连城、凤凰城、金州、旅顺都陷落了。
刘坤一被急召至京,命其为钦差大臣,统领关内外各部,以御日军。刘坤一认为军队尚未完全集结,装备也没有准备好,不宜轻易开战,朝廷严令其出关。事实上,朝廷已派遣议和使者。刘坤一见皇上与太后意见不统一,甚为忧虑,临出发前,对帝师翁同龢说:你的斡旋重任,比我军事调度还重要!
二十一年春,前锋宋庆、吴大澂屡败,新招募的军队又不能作战,日本议和要挟更甚,朝廷让刘坤一与直隶总督王文韶就和与战作出决策。刘坤一虽然主战,但态度并不坚决。他反对与日议和。不久,中日和议成(即《马关条约》)。他上书请求缓换和约,未被接受。此后,他的外交思想由以前的防俄制俄转为联俄制日。
晚年的刘坤一又回到两江总督任上。此时体弱多病,多次请求引退,没有得到批复。
四、罢两江总督
光绪七年(1881年),刘被罢两江总督。直接原因是张之洞攻击他:“嗜好素深,又耽逸乐,比年精神疲弱,于公事不能整顿,彭玉麟与之筹议江防颇为掣肘。”就是说他好抽鸦片(嗜好素深),安于享受,体弱力衰,已不能很好理事了;与另一重臣彭玉麟又不睦。
曾任过湖南巡抚的陈宝琛此时也说他:“广蓄姬妾,日中始起,稀见宾客,公事一听藩司梁肇煌所为,且又纵容家丁收受门包。”陈说与张说大体一致,都强调了他的私生活的毛病、身体原因,只是陈没有说刘与彭不睦。
这些弱点,在当时并不构成对其身居总督要位的危险。有趣的是,奉命核查的兵部尚书、长江巡阅使的彭玉麟(湘军名将)对张、陈二人的指斥,为刘一一进行了开脱,如说刘广纳姬妾,是因他年近五十,尚无子嗣;吸食鸦片,是因为有脾泻的顽疾,等等。这当然有维护湘系面子的因素。
真实原因是,一是任总理衙门大臣的李鸿藻顺势利用张、陈二人所说,对其进行报复——刘是沈桂芬的门徒,而李与沈的关系形同冰炭;二是清廷分治淮、湘的需要;三是清廷须统一东南事权,刘在两江总督任上,兼有南洋防务大臣,而两广总督、淮系将领张树声,浙闽总督何璟并未听命于他。
直到九年后的光绪十六年(1890),刘坤一才被重新起用为两江总督。
五、东南互保建奇功
光绪二十六年(1900),光绪帝生日的那一天,加太子太保。是年,义和团事起,清廷一度利用之,并与洋人宣战。刘坤一和张之洞拒不执行“宣战上谕”,未经朝廷同意,与各国领事进行局部的外交活动,在上海与各国领事订立《东南互保章程》,主要内容有:(一)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二)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省督抚保护,互不相扰。
这一章程力图摆脱因义和团变乱而导致列强军力扩及东南半壁,维护了局部地区的和平。章程订立后,刘坤一派兵驻扎在徐州、皖北一带,与张之洞在境内张贴镇压叛乱的告示,防止义和团及其势力蔓延南下。两广总督李鸿章、山东巡抚袁世凯、闽浙总督许应揆也加入互保。
刘坤一的行为无疑是犯上作乱,有冒斩首抄家之险。他之所以敢这样做,首先是因为他是“为疆土计,非为外人计”,同时,他表示,如果洋人敢于侵犯他的辖地,他将誓死捍卫大清的尊严。其次,还与他得到英人的保证,支持东南互保有关。再次,他摸准了老佛爷的脾气,一旦不济,最终还得议和。宣战四个月后,西太后就下令停止围攻外国使馆,并派荣禄前往议和,刘坤一的罪责自然就不会深究了。
六、推行洋务新政
刘坤一复任两江总督后,一改过去保守的成见,从多方面推行洋务新政。(一)改良军事工业,提高自制新式枪炮的质量,并自炼钢材,以免受制于洋人。(二)修建铁路,自设铁路公司,可向洋人货款,但由自己承建,维护国家权益。
又主张开矿业与铁路相辅而行。(三)提振工商业,在上海、汉口设立工厂,制造精良商品,以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四)培养洋务人才,尤其是通晓近代海军、陆军知识的人才。(五)重视普及教育与职业教育,在省、府、县所辖地区,设立学校,包括农工商矿学堂。还主张一般妇女也接受教育,倡议兴办女子公塾。表现了他开明务实的思想。
光绪二十七年(1901),又与张之洞(湖广总督,湖南、湖北)三请变法,以兴学为头等大事,包括:(1)设立武学堂,改革学制,培养学以致用人才;(2)酌改文科,在不废经学的原则下,酌情变通科举考试;(3)停办科举武科,要求以精通武学,熟悉西洋军事知识、技能作为培养武人的标准;(4)奖励游学,派遣留学生至日本、欧美诸国,学习近代社会科学知识、科学技术,学成回国后,再教授国人。
刘坤一与张之洞又提出“整顿中法十二条”与“兼采西法十一条”,前者着重内政、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后者则积极倡议向西方学习军事建设、农学、工商业、矿业、医药、法律、税务、邮政及交通运输等专门知识。遗憾的是,这些建议未被采纳。
光绪二十八年(1902),刘坤一病逝,享年七十二岁。追封一等男爵,赠太傅,谥忠诚,在他的原籍、立功省分建专祠。张之洞说他“居官廉静宽厚,不求赫赫功名,而身际艰危,维持大局,毅然担当,从不推诿,其忠定明决,能断大事,有古名臣风”。
《清史稿》评曰:“刘坤一起家军旅,谋国独见其大,晚年勋望,几轶同侪,房、杜谋断之功,不与褒、鄂并论矣。”说他文武兼擅,文可比唐太宗大臣房玄龄、杜如晦,武可比唐开国名将尉迟敬德(鄂国公)、段志玄(褒国公)。
注释:
[1]明清两代称由公家给以膳食的生员。又称廪膳生。明初生员有定额,皆食廪。其后名额增多,因谓初设食廪者为廪膳生员,省称“廩生”,增多者谓之“增广生员”,省称“增生”。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员”,省称“附生”。后凡初入学者皆谓之附生,其岁、科两试等第高者可补为增生、廪生。廪生中食廪年深者可充岁贡。 清制略同。
[2]学官名。宋代在京师设立的小学和武学中始置教谕。元、明、清县学亦置教谕,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
[3]清制,以额定之官职,经正式任命者为实缺,其委派署理者为署缺。
参考文献
1、 《清史稿》卷四一三《刘坤一传》,中华书局本。
2、 (香港)王玉堂:刘坤一评传,暨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
3、 崔运武:也谈刘坤一被罢两江总督的原因,学术月刊,1993年2期
4、 薛学共:刘坤一及其楚军述论,军事历史研究,2000年4期
img_0363:新宁崀山刘氏宗祠img_0343:西太后称道刘坤一的碑铭img_0337:太后撰的刘坤一功德碑文img_0333:刘坤一七十岁生日,太后赐的墨宝img_0323:清军楚勇img_2286:《清史稿》中的刘公传记img_2330:国内唯一一部刘公评传img_0400:刘坤一家宅,今新宁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