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公司拖欠三名中国女实习生工资不发
据《日本新华侨报》援引日本《每日新闻》报道,日本爱媛县今治市一家毛巾制造公司拖欠3名中国女实习生的工资。今治市劳动标准监督署得知此事后,向这家公司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一方面表示要在限期内改正,约定向3名中国实习生“分别支付100万日元”,另一方面欺骗她们,把她们送回中国,结果是并没有支付拖欠的工资。3名中国实习生万般无奈,最近通过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向该公司追讨所欠工资。
这家公司名为“杉野绵业”。3名中国女性2005年来到日本,在该公司从事毛巾缝制和产品检验等劳动。
按照法律规定,当地每小时最低工资是623日元,加班费最低时每小时是780日元。但是,据知情者介绍,3名中国女实习生每个星期只能休息一天,每天要干8小时以上,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7万日元;与此同时,她们每个月加班时间为100到190个小时,得到的加班费仅为每小时300日元。
3名中国女实习生忍无可忍,今年1月前往今治市劳动标准监督署诉求。今治市劳动标准监督署核实情况后立即向“杉野绵业”公司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中国实习生补发克扣的工资和加班费。其后,“杉野绵业”公司以分别向3名中国女实习生支付100万日元为条件,1月3日由公司老板杉野广带领着她们抵达中国大连机场。
到机场后,杉野广并没有如约支付拖欠工资,而是把她们放在机场后,自己找个借口脱身乘机返回日本。3名中国女实习生只好乘船分别返回她们的故乡青岛和威海。
现在,杉野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已经把钱交给中国方面的派遣机构了。”中国方面的派遣机构青岛嘉泰国际贸易公司负责人则表示:“我们根本没有见到杉野广”。
此案中的一名中国女实习生向媒体表示,“我们每天起早贪黑地缝毛巾,每个小时才300日元的工资。我们没有额外的要求,只要求日本的这家公司按照日本的法律向我们支付工资。”(林项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