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彭宇案”真相真被误读了吗?

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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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已经远离观众视线5年多的南京彭宇案,再次被人提起,而提起此事的不是别人,而是南京官方,是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独家专访时指

已经远离观众视线5年多的南京彭宇案,再次被人提起,而提起此事的不是别人,而是南京官方,是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独家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事实真相是:徐寿兰(徐老太)经过一辆公交车后门时,彭宇正从这辆车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

从刘书记的表述中我们不难读懂彭宇案的事实真相,原来被冤枉的彭宇并非冤枉,而是我们冤枉了徐老态,彭宇应该对徐老太被撞事件负责,应该给徐老太出医药费,当年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

这难道真是彭宇案的真相?难道我们真误读了彭宇案真相?面对刘书记公布的真相,丁丁更加感到疑问重重。

疑问一:刘书记知道彭宇案的真相为何不去法庭作证。多年来,对于彭宇案的真相,无论法院的判决,还是媒体的报道都没有发清楚,这也是无数老百姓对彭宇撞人事件表示怀疑的根本点,而现在,刘书记却说出了事情的真相,那他是如何知道的?作为政法委书记知道如此有影响案子的真相,而且涉及中国道德观的考验,为何不作为证人去法庭作证?而是在事件发生5年之后再说出来,这难道是政法委书记应该做的吗?

疑问二:刘书记如何知道彭宇案的真相?对于彭宇案的真相,刘书记是如何知道的。是彭宇告诉他的?还是徐老太告诉他的?还是办事民警告诉他的?如果是彭宇告诉他事情真相,为何不自己说出来?如果是徐老太告诉他事情真相,为何不支持徐老太的索赔要求?如果是办事民警告诉他事情真相,为何不要求此民警上庭作证,作为南京市委常委有义务如此啊!

疑问之三:刘书记为何直到现在才说出彭宇案真相?知道彭宇案真相的刘书记,为何直到现在才说出来?而且是徐老太和彭宇都在此案中受到煎熬,都因不堪骚扰而搬家,远离观众视线,而且现在观众已渐渐淡忘了彭宇案,尤其是徐老太已驾鹤仙去,他此时才说出事情的真相,又是为了什么?

疑问之四:彭宇案真相为何由刘书记公布而非彭宇公布。现在,对于彭宇案的真相,最有发言权的恐怕只有彭宇,而非代表官方的刘书记,而现在,公布彭宇案真相的恰恰是代表官方的刘书记,而不是彭宇,而且彭宇健在,这又是为何呢?

疑问之五:刘书记公布的彭宇案真相可信吗?作为官方领导,如果知道事情真相,应该向有关方面报告,以澄清事实,教育民众,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而刘书记不是这么做,一直隐瞒至今,现在,他公布事情真相,而公布真相的渠道不是正规渠道,而是向媒体公布,他公布的真相可信吗?有事实作依据吗?作为政法委书记,证据应该他破案的最关键所在,只有在证据面前才有事情真相,而不是靠推测或某人的讲述为依据,这他不会不知道吧。

疑问之六:刘书记此时公布彭宇案真相的目的何在?知道彭宇案真相的刘书记,既不在第一时间向有关方面提供,更不在法庭作证,而是选择在这个时候,这个时候正是地方领导换届选举的时候,他选择这个时候有何目的?难道是为自己炒作?是为了炒作自己的英明?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还是为了捞取选票?我们不得而知。

在南京彭宇案已有六年之际,而且案中关键人物徐老太已驾鹤仙去,作为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正值隆冬之际,公布案情真相,真不知道他公布的所谓事情真相有多少可信度?只是作为观众、听众的我们越来越感觉糊涂了。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表示无辜。“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

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2008年3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透露,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