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的联省自治 广东军政领袖陈炯明:近代力行联省自治的先驱
陈炯明,字竞存,1878年出生,广东海丰人,是近代中国最具争议的历史人物,以当年国民党长期对孙文的顶礼膜拜,以及“党化教育”之需要,将这位受到广东民众拥戴的“定威将军”(章太炎语),斥之为“叛徒”和“军阀”,可见其中莫大贬义。
事实上,陈炯明参加辛亥革命、护国讨袁和护法运动,尤其主政广东期间,严禁烟赌,发展教育,提倡新文化运动,坚持“联省自治”的政治实践,反对武力统一中国,不失为政治上的一种远大目光,亦因此,与孙文政见相左,最终决裂。
从那以后,国民党史家对陈炯明大都“诬蔑诟谇”,国民党元老之一莫纪彭痛心疾首,尝言:“大多出诸个人之恩怨好恶,而各种批评之悖于史实者,莫甚于否定竞存献身革命之光荣经历。”若干年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韦慕庭教授也一针见血地指出:由于历史学者深受过度对孙中山个人崇拜影响,他们对陈炯明之评述有欠公允(1970年韦慕庭致陈炯明之子陈定炎教授函)。
陈炯明于1933年病故后,广东流行过两首民谣,彰显公道自在人心,不啻于为其“辩冤白谤”,其一:陈炯明,陈炯明,请孙下野蒙了污名。是非荣辱后世定,可是你的政绩留在漳汀,你的功勋留在南宁,你的威严留在五羊(广州)。禁烟禁赌两功令,到于今,中国统一了,尚未有人敢来实行!
其二:陈炯明,陈炯明,请孙下野蒙了污名。是非荣辱总无凭,兹有凭者,是你的人格光荣,一钱不名,苦行一生,求知好学是你唯一怡情,爱国重乡又成了第二天性……(参见陈定炎编《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台北:李敖出版社1995年7月初版,上册,页1)。
七十多年过去,今人对陈炯明的评价和认识或有改变,尤其对他与孙文的矛盾及生死冲突,能回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加以辨析,这自是理性的一种回归。不过,从历史事实看,陈炯明确又是一位复杂多面的政治人物:你说他是“军阀”,一生最注重的是“文事”,即如唐振常所言,“他本人就长于文事,虽掌军而反对军治”;你说他出资捐助中共在广东的机关报(《广东群报》),后来的政治取向又突然转变;你说他寄希望于在苏俄军事顾问帮助下改造军队,又极力反对“党治”和“党化教育”;你说他是孙文革命最重要的推手之一,却坚决反对武力北伐,甚至认为选举“大总统”非在其时,请孙下野……尽管如此,政治经历复杂的陈炯明,当年主政广东坚守“联省自治”不失为历史的一种理性选择,“就20世纪上半叶而言,联邦制——‘联省自治’是统一和发展中国最好的道路”(袁伟时语)。
1920年以湖南省为首,西南各省相继展开“省宪运动”,广东社会也出现类似情况,“这一方面是受到舆论报刊之影响,而另一方面,实在也是因为桂系和政学系控制下的护法军政府在广州存在的三年多期间中,使广东省民有了痛苦的经验”(胡春惠语)。
就陈炯明个人而言,除受到风潮影响之外,“且其在闽南之政治经验,也是鼓励其决心自治的原因”;再加上“护法已不足为号召”(陈炯明语),全国人民渴望的不是武力讨伐,而是“和平统一”。
此时,北有遭指责的“非法”(第二届国会正式选出)总统徐世昌,南有“非常”(“非常国会”不足法定人数,合法性遭质疑)总统孙文,当时舆情倾向,两极不已,惟清醒者这样认为:“南北政府已完全破产:论法则南北皆非法,论人则南北皆不为国民所信,论武力则南北自身皆无本领以统一中国。欲解决此不死不活之局,舍实行联省自治外,更无其他比较妥善的办法。”
1921年春,广东省议会起草省宪时,作为省长的陈炯明“并驾齐驱的写了一个密约,题为《建设方略》”,此文件1922年5月首次在香港报刊公开,其中强调建立“地方分权”政制的必要性,即“徒以中央与地方之权尚未规定,中央恶各省之异,而思以兵力制服之。
各省患中央之专制,而思以兵力抵抗之,兵革既起,政治之纷乱,乃不可收拾矣”(《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页325)。也就是说,“联省自治”的实质,并非是要破坏“国家统一”;而是在军阀割据的情况下,只有“废督裁兵”,选择“联省自治”的道路,建立一个有实权的中央(联邦)政府,才可能实现真正的统一;若如诉诸武力来“统一中国”,即以新军阀或拥有军权的党派来代替旧军阀,到头来,还是“弄成集权专横的局面”,这一政治远见,为后来的历史所明证。
孙文就任非常大总统时,出于现实考虑,开始也赞成“联省自治”。在宣言中称:“……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唯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
”但在内心深处,是否真的认同“联省自治”,或不得已,虚与委蛇,值得辨析。从《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中可以知道,孙文原拟实行总统制,因各方反对,遂改变方针,迎合各省潮流,组织联省自治政府。
在此之前,1921年4月18日政务会议,孙文将组织联省自治政府议案提出讨论,经已通过,随即分电湘滇黔川各省,谓“近日各省已宣言地方自治,此实为目前救国切要之图。
然各自为治,亦不可无首领以为之统率……”未多久,孙文即改变对“联省自治”的态度,反而认为:中国原来即是统一的,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是暂时的乱象,是由于武人的割据,这种割据,我们要铲除他,万不能再有联省的谬主张,为武人割据作护符……。
陈炯明出于对孙文的深度了解,5月16日公开表示:以孙氏之所谓联省自治观,固消极也。何也?选举总统原以为援桂为目的,今日曰不援桂,而曰联省自治,其讳言也;抑真改弦易辙,以求琴瑟之调,此其消极一也……”(《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页346)。
陈、孙二人之争越发激烈,据当时报载(1921年9月20日):陈炯明自始为主张联省自治之人,其中一个说法,他之所以不赞成“非常国会”之选举孙文任“总统”,就是担心对正在进行中的联省自治“大有妨碍”,而援桂出师,也是因其“取消自主,降服北廷破坏联省之局”。
其时,陈炯明派代表奔突于湘鄂浙之间,“皆与联省之进行有关”。曾有一电致孙,“孙文一见此电大为愤怒。翌日即开政务会议,将此电提出讨论。均认此为陈总司令反对现在政府之一种表示。
而孙尤愤其电首列衔,绝无大总统字样,指为目无政府,即欲下令诘责”。经胡汉民、汪精卫调解,以陈炯明现方督师在桂,此电文系省署发出,“陈氏或未过目”,建议“暂置缓议”而不了了之。此一细节,可窥“孙大总统”骄横之心态。
1922年湘宪初成,发电文通告,陈炯明出电贺之,“而中山则无只字提及”,在他看来,“在西南尚未推倒北政府以前,极不欲使联省自治之声浪弥漫于西南之境”。说到底,依是采武力欲解决南北之分裂,军事北伐自不可避免。
平心而论,孙文在南方自立政府,并以“大总统”独立一帜,其本身就是不稳定的因素,若从大局观,为南国计,不宜自乱,为国势计,不宜自戕,可事实上,却是“倒行逆施”。
及至1922年发生“6·16”广州围攻“总统府”、炮轰观音山事件,孙逃至海珠海军司令部。次日,孙文率永丰、楚豫、宝璧等军舰讨伐所谓“广州叛军”,因魏邦平部旅长陈章甫不应,又退回黄埔,陈、孙交恶于此公开化。
以胡适当年的看法,原本“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之酿成“武装的革命”,最大的问题在于“政治不曾上轨道”。但无论如何,当时舆情认为“这件事表露了南方内部的公开破裂,给联省自治运动一个重大的挫折”,和平统一运动终被以武力为手段的革命所压倒,而此一转折,对中国近代化方向的影响,可谓深远。
陈炯明曾对美国教授杜威说过,“中国所有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真统一’的问题”。在他看来,“北之军治,南之党治,皆违反共和原则”;进而批评道“民国主权,在民而不在军,尤不在党,此理甚明,何以南北当局,死而不悟,非缺乏政治常识,即属倒行逆施……”客观地讲,陈炯明主张“联省自治”,主要依据来自当时的社会现实,就广东而言,不仅物产丰富,“更有庞大的侨汇为其后盾”,在民国初年“各省皆穷的情况下,被认为是有着自力更生条件和最能实行立宪自治之省份”,正如当年驻北京美国公使雪曼向国务卿所报告(1921年9月16日)的那样,“南方政府在广州设立一个极有效率和现代化市政府,同时积极进行全省地方自治,他们宣布的主义是由‘联省自治’来建立一个联邦政府。
广东目前毫无疑问地是中国最开明的一个省份,可能也是管理最有效率的省份之一”(《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页394),同时代的历史学家李剑农也认为:“若要解决国内的争端,还是非用联邦的方法不可;这是国民团体的一般心理。”
从这一点看,陈炯明并非是一个“空想的理论家”,他的“政治理想”亦非毫无历史价值。事实上,他是一个敢于面对挑战,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复杂的中国南方社会,力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改良者”,尽管后来失败了,但“联省自治”作为近代中国一次良性建设尝试,在历史上自有深远影响,或能唤起今人的诸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