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侵名誉获胜诉 任佳莺拒绝道歉引热议
2006年,潘粤明董洁因出演电视剧《红衣坊》而相熟相恋。2008年9月26日,两人低调举行婚礼。2009年2月,董洁顺利产下一个男婴。2012年10月19日,知名博主八掌柜爆料董洁和潘粤明两人已经分手。
另有爆料人称董洁与王大治已经偷情2年。10月20日,微博账号董洁焦点资讯发布了标题为《董洁工作室致所有关心董洁的朋友》的微博,其中公开指责潘粤明曾经抹黑董洁与其他男子有染、谋取私利、嗜赌成性、粗暴无礼、欠债,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导致二人分手。而后,董洁经纪人任佳莺转发此微博。该条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被传播,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潘粤明。
次日,潘粤明在个人微博上对该言论进行了澄清,称对于感情问心无愧,爱家爱孩子。但事件并未因此结束。随后几日,《申江服务导报》对任佳莺进行了采访,10月24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的文章以整版报道的形式出现在《申江服务导报》中,并引起众多媒体转载,事件再次扩大化。
潘粤明被侵犯名誉权,被告须公开道歉
据媒体报道,到目前为止,董洁经纪人尚未对潘粤明公开道歉。潘粤明与董洁当初的恋情可谓是惊动娱乐圈,恋情也被大家一致看好,最终他们也步入婚姻的殿堂,无奈最后他们也逃不掉离婚的收场,令人唏嘘。
2012年12月,潘粤明委托律师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状告其侵犯名誉权,要求任佳莺删除微博及相关网站内容,《申江服务导报》公开对不实报道进行澄清,并要求两被告在网络、平面媒体进行致歉。经过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定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侵犯了潘粤明的名誉权,应对其公开道歉。但两被告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