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暂住证将是必然 外来务工条例今将废止
■百姓故事180元管理费到5元工本费
一名来京人员限制减少的真实感受
从河南老家来北京打工时,许永玲还不到18岁,老板领着她去办了一张暂住证,她为能留在北京而兴奋不已。
如今31岁的她已身为人母,和丈夫一起办的公司也小有规模。
每当有外地务工人员新到公司,她都会为他们去办理暂住证。“以前每年要交180元的管理费,现在只收5元钱的工本费了。”许永玲说。
初来首都,许永玲很喜欢北京这个城市。
“不过,那时候觉得作为一个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方面多少有点受限制。”许永玲说的是在1992年。
“而现在我的公司已经登记注册,第一次交了600元。以后年审和报税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谈到现在的生活,许永玲表示和以前简直是大变样。
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上,许永玲感觉尤为突出。按照规定,婚育证明要回户籍地办,3年一换。“到换证的时候,我就要我老家的亲戚帮我寄过来。我们当地办这么一个证要收七八十元钱。而且还要拉关系,送礼、请吃饭呢。
很麻烦。“许永玲说,”相比较其他地方有的办婚育证明要收好几百、上千元的,我还算幸运。“
昨天,许永玲来到东城区景山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得知北京在婚育证明办理上又有了新的政策。
街道计生办一负责人告诉许永玲,目前,街道可为外来人员免费办理3个月的临时婚育证明。
许永玲说,“这几年,北京正一步一步放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限制。这样就能鼓励更多外来人员来北京实现创业梦想了。
”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变化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
实施时间:1995年7月15日,废止日期:2004年5月
取消《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及对单位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行业、工种限制;用工单位到外地招用来京务工人员可不需审批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经商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1995年7月15日,废止日期:2004年5月
取消了对外来人员经商的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方面的限制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1995年7月15日,废止日期:2004年5月
取消了《房屋安全合格证》制度,不再颁发《出租房屋户》标牌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1999年10月,废止日期:2004年5月
取消了专门针对外来人员的《健康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