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勇打人 “泥腿子”律师王志勇:给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援助
中新网邢台2月19日电 (高红超 崔涛)在中国,有这样一群律师,他们的身影经常出现在田间地头和厂矿工地,他们终日为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而奔波,他们就是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泥腿子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王志勇即是其中一员。
王志勇是邢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律师,2008年,他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简单地说,法律援助就是帮打不起官司的群众打官司。”在王志勇看来,随着人们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越来越高,寻求法律援助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但法律援助事业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法律援助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生于1973年的王志勇从小在农村长大,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村民因打不起官司而有冤无处申的现象深有感触,因此,在填报大学志愿时,他毅然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自己日后能够用自己所学帮助那些打不起官司的人维权。
1995年,王志勇从河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先后到邢台市司法局机关和公证处工作。然而,少年时的梦想一直萦绕于心,2000年底,他主动请缨筹建邢台市法律援助中心。
“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这是当时法律援助中心的全部家当。”提及法律援助中心刚刚筹建时艰苦的工作环境,王志勇感慨不已。但是环境的艰苦并没有使他退缩,反而激发了他火热的工作激情。
十多年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王志勇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的群众。为了更加方便群众求助,他的手机全天二十四小时开机,随时接受群众咨询,有时凌晨一、两点钟还向群众提供咨询。
“我就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给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在实现社会和解的目的的同时,自身价值也能得到体现。”王志勇说。
2011年,邢台市南和县一名农村妇女高某因不堪忍受丈夫长期的家庭暴力,用斧头将丈夫杀害,随后报警自首。2011年11月下旬,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以暴制暴”刑事案件。
由于被告高某无钱聘请律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请王志勇为高某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11月29日,为了尽快和被告人沟通案情,王志勇租车去南和县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午后,天空开始下雪,并且越下越大,终于演变为邢台市近年来最大的一场暴雪。
王志勇对那天的糟糕天气至今记忆犹新,等王志勇从看守所返回的时候,天地间一片苍茫,辨不清方向,汽车几次滑进路沟,险些发生交通事故,20多公里的路程竟然走了近4个小时,等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多钟了。
在法庭上,提起律师冒雪会见自己这件事,被告人高某感动得泣不成声。
王志勇认为,“由于高某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阴影之下,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无奈之下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最后酿成悲剧。”为使高某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王志勇多次找到被害人父母,进行调解,终于取得了被害人父母对被告人的谅解。最后,该案民事部分终于调解成功,被告人高某得到了从轻判处。
与普通律师相比,作为一名公益律师,需要付出更多。春节前后是王志勇最忙的时候,因为年终岁末总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为帮农民工讨薪,他需要找包工头、协调劳动监察部门、联系媒体曝光、调查用工方财产、申请法院诉前保全……那段时间,他经常晚上八九点钟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为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能够回家团圆,他还多次自掏腰包,为讨不到工钱的农民工购买返乡车票。
执业10年来,王志勇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300件,提供咨询20000余人次,成功办理了很多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现在,担任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处处长的王志勇肩上又增加了很多管理工作,为让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他着实动了不少脑筋。2013年4月,他带领邢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辟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对上述弱势群体不再进行案由审查,随到随立案,这项工作被邢台市政府列为“2013年度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