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清资产 溆浦县卢峰镇县人大代表郑大清霸占前妻财产
金卉因郑大清婚外情无法容忍与2008年3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将婚姻存续期间竞拍购买原土产公司45号宗地(溆国用2002字第05611号)六分之一产权所有权归金卉所有。离婚后分割未过户。
郑大清恶意霸占财产事由如下。
一、违背离婚协议补充说明,宗地发生重大变更需金卉本人书面同意方可。
1、产权共有人变更以及将大产权分为9个小产权没有经金卉本人同意,
2、郑大清故意隐瞒共有权人的事实,在没有经过金卉本人同意情况下,与房管局、银行工作人员恶意串通将共有房产抵押贷款。
二、郑大清再请求金卉撤诉时,利用金卉重情之弱点,用母子之情、夫妻曾经的情份为由,以预付三年租金为条件,故意隐瞒抵押贷款时间,隐瞒二层711000975产权没被抵押事实,谎称房产全部抵押不能过户,与我方代理人哄骗签订协议书,在无奈情况下签此协议书,并非金卉本人意愿。
三、在金卉多次要求郑大清过户,郑大清以各种隐瞒欺骗方式拖延时间,经过漫长的等待后得知事实并非如此,当揭穿他的谎言时,郑大清无赖丑陋的嘴脸说去告我吧!随后再次起诉郑大清,郑大清与我方代理律师暗自串通,利用我方律师故意拖延时间,导致诉讼又一次失败。
郑大清在无任何理由推拖过户,可其却卑鄙的先以他的家人不同意,后用儿子于我断绝母子关系相威胁不肯给我过户。直到今天又以我要求过户之事,威胁我他要和儿子断绝父子关系,把儿子赶出家门跟我过,连刚出生的孙女一起赶出来。
四、我与郑大清离婚以有六年多,各自已从组家庭,产权过户之事不属于家庭纠纷,属于民事财产案件。
五、郑大清身为县人大表,执法犯法与房管局、银行工作人员恶意串通。
1、房管局工作人员没有遵照原始登记簿,以及郑大清没有出具书面材料证实无他共有权人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为他办理抵押登记。
2、银行工作人员没有遵照银行贷款章程之规定,在八个产权证不同面积、不同楼层情况下,统一评估价格为190万,工作人员在违背规定情况下依然办理抵押合同。
六、人大代表的义务
郑大清身为县人大代表,国家和人民赋予他神圣的权利,而他却违背人大代表的义务,利用国家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利恶意霸占普通百姓的财产,他没有以身作则,违背道德与良知。
七、郑大清四处散播谣言,诬蔑我与老公烂赌成性、债台高筑。导致我的家人、亲戚、朋友对我弃之不理,令我的家庭深陷绝境、无法生存,其行为把我们逼离溆浦达到他占有之目的。
上述所说都为事实,金卉在此以及我的老公跪求上级领导为我们讨回公道,给我们一条活路,撤销房管局抵押登记行为,将属于我的那份财产归还我,谢谢政府、谢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