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李宗轩 湖北荆门市原政协主席李宗轩涉嫌受贿受审
昨日上午,荆门市原政协主席李宗轩涉嫌受贿案在汉江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共受贿人民币154.76万元及美元1000元。
检方指控李宗轩1997年8月至2011年2月在担任荆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湖北荆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尔靓实业集团等公司贿赂109.16万元,为其生产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个体建筑商贿赂34.
4万元,为其在承接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荆门市教育局局长樊某、荆门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某贿赂11.2万元以及1000元美金,为其在职务变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
因被告人认罪,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了该案,择期宣告判决结果。省委党校2012年秋季初级干部培训班师生近40人与汉江中院全体法官参加旁听接受警示教育。(见习记者汤炜玮、通讯员陈群安、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