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发起人戴耀廷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被罚“三不准” 被指处分过轻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日前决定惩处“占中”发起人、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三不准”,数年内不可任管理层、不可接受捐款及不可监督研究员。但有学界人士认为,港大的处分过轻,难以产生阻吓作用。
戴耀廷去年10月被揭发向港大不同部门作出4笔合共145万港元、来历不明的“秘密捐款”,用作推动违法“占中”。港大校委会去年底决定将事件交给审核委员会调查。香港《头条日报》27日报道称,港大校务委员会25日召开会议,接纳中央管理小组跟进匿名捐款审核报告的建议。消息称,戴耀廷在捐款风波中有牵头角色,须面临三项惩处,包括不得担任管理层职位、不准接受捐款及不准监督研究员,为期3年。
香港高教联主席岑嘉评称,戴耀廷“罪状”严重,港大处分过轻,难以产生阻吓作用,要求戴耀廷引咎辞职。香港教育政策关注社主席张民炳也认为,戴耀廷作为法律学者却“知法犯法”,港大应加重处分,“现在对他职级毫无影响,难说是有处分”。
据香港《商报》27日报道称,“帮港出声”团体26日发布调查,反映市民对泛民议员及政治人物的看法。调查显示,在泛民非议员政治人物方面,“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排第一,反感程度达46.5%;壹传媒集团前主席黎智英排第二,反感度为46.2%;戴耀廷排第三,反感度为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