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振吉 金振吉任吉林副省长 李申学任省公安厅长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昨天上午在长春结束。会议通过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批准了《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长春市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金振吉为吉林省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向被任命为吉林省公安厅厅长的李申学颁发了任命书。
决定接受游德元辞去省十届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补充任命李洪刚为省十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刘润华为省十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张升东为省十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姜义为省十届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
任命姜德志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玉琦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付晓平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朴永刚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宫斌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刘建伟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刘承毅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田锋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琳平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雪田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