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明父亲是 中国伟哥之父回国自首 闫永明是谁?犯了什么罪?

2017-11-0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原标题:"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36人。

闫永明,男,1969年出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涉嫌职务侵占犯罪,2001年11月潜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336/8-2005。

近年来,中新两国执法部门就缉捕闫永明、追缴其违法所得一直进行密切合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闫永明最终选择认罪,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回国投案自首,对闫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目标。

此前,闫永明窜逃澳大利亚期间,应中国执法机关请求,澳大利亚警方罚没闫永明部分违法所得并交与中方。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对新西兰及澳大利亚执法部门在闫案上给予中方有力合作表示感谢,同时强调,闫永明归案再次表明世界上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越密。

闫永明其人

闫永明原来是吉林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曾经以3亿元收购了号称"中国伟哥"的壮阳药,所以被称为所谓的"中国伟哥之父"。2000年,闫永明利用职位便利,将1000万元人民币公款据为己有,并骗取身份证件,携款逃到了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2001年来到新西兰的时候,他谎称自己被亲生父母送予他人收养,得到了个新名字刘阳,并用这个名字获得了永久居留许可证。2005年,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红色通缉令,并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合作,在2006年没收了闫永明的部分赃款。2015年4月,中国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涉嫌贪腐的外逃人员,闫永明列为5号。

红通5号嫌犯伟哥之父回国自首 闫永明是谁?犯了什么罪?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海外海外潜逃人员的追捕力度,自我国发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后,陆续有不少潜逃人员被捕或自首,据携景小编得到的消息,红通5号嫌犯伟哥之父闫永明回国自首,闫永明是谁?犯了什么罪?

红色通报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它是应特定国家中心局的申请,针对需要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一种通报。具体又分为要求对逃犯进行起诉的红色通报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红色通报。逮捕证或者判决书是申请国在申请红色通报时须提交的必备文件。

红色通报是上述通报中惟一可以对所通缉的人员实施拘捕并进行引渡的通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接到红色通报的国家,必须立即逮捕被通缉人员,"红色通缉令"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法力无边"。

1992年6月30日,闫永明和别人一起出资成立通化三利化工公司(以下简称"三利化工"),注册资本为4.6亿元人民币,其中闫永明个人占96%,成为通化乃至东北地区屈指可数的亿万富翁。这个时候的闫永明仅仅21岁。

1993年,通化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正进行上市之前股改,三利化工出资1000万元入股。1997年4月股票上市发行,2000年三利化工通过一系列的收购,成为第一大股东。同时,闫永明也进入公司董事会,并于一个月后被推举为董事长。

在通化金马董事长任上,闫永明曾以3.18亿收购号称"中国伟哥"的壮阳药物奇圣胶囊,因此被称为"中国伟哥之父"。

2001年,通化金马业绩直线下降,亏损额达到5.84亿元。同年10月,闫永明辞去通化金马董事长一职,后畏罪携巨款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闫永明出逃之后,中国警方、澳大利亚警方对此案的追击一直没有间断,并追回了一部分赃款。

2010年1月,通化东马公告称,2002年4月29日,吉林省公安厅对通化金马原董事长闫永明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进行立案侦查。2007年11月份,澳大利亚警方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提供的证据材料,将闫永明转移到澳大利亚的赃款283.345857万美元返还中国。2009年12月31日,吉林省公安厅、财政厅将该笔侵占款及利息汇入通化金马,总金额为284.18897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36.17万元)。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36人。

闫永明是谁?犯了什么罪?红通5号嫌犯伟哥之父回国自首,在我国检察机关和国际警察的共同合作下,一个个外逃人员被缉拿回国,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分子,海外再也不能成为他们的避风港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