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民高洪波 揭高洪波拒为杨一民作证真相 70万元对杨刑期无影响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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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记者向群 实习记者彭鸣皋 长沙报道 足球腐败案第一轮审判已暂告一段落,但相关话题仍在继续.昨天有消息称,杨一民对10年零6个月刑期并无异议,但对涉案金额中的

本报记者向群 实习记者彭鸣皋 长沙报道 足球腐败案第一轮审判已暂告一段落,但相关话题仍在继续。昨天有消息称,杨一民对10年零6个月刑期并无异议,但对涉案金额中的70万元并不认同。此外杨一民认为,高洪波、贾秀全等人所馈赠物品只是人情往来不是行贿,他曾希望这些人能出庭作证。

对此,本报记者昨天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康均心,他认为:“70万不会影响刑期,如果高洪波等人出庭作证,则可判行贿。”

焦点1 杨一民:没拿70万,否则天打五雷轰

18日上午,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因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根据检方的控诉,杨一民涉案金额是125万余元,但其中有70余万杨一民并不认同。据了解,在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杨一民被带到了另外一个房间,他要在判决书上签字。在签字时,杨一民对着面前的法官说,“对于你们给我定的刑期,我很认同,但我也有一些话要说,我真的没拿那70万,否则天打五雷轰!”杨一民的律师王树静在事后证实了此事。

据知情人士透露,杨一民所说的这70万,包括山东鲁能通过马琨送给他的20万元、广州医药通过闫蔚送给他的10万元,另外还有其他一些指证。

□专家解读

“70万元”对杨一民刑期无影响

若真如杨一民所说,涉案金额减少70万是否会对其刑期产生影响?记者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康均心。康均心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检方的控诉,杨一民涉案金额是125.4万元,即使涉案金额减少70万元,也将达到55.4万元,最少也要判刑10年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这对杨一民的刑期并无影响。”

焦点2 曾盼高洪波等人作证遭拒

有消息称,杨一民曾认为昔日弟子和朋友高洪波、贾秀全、吴金贵等人所馈赠的那些电脑、跑步机、手表、冰箱等礼物只是人情往来,而不应该算作行贿,因为他在回访时,也曾给他们送上了价值不菲的礼物。为此,杨一民曾希望王树静能联系到这些昔日的弟子和朋友,争取让他们出庭作证,澄清这部分礼物真相。杨一民家人也曾多方联系这些人。但据王树静透露:高洪波等人或声称出国,或换了手机号码,无法出庭作证。

据记者了解,高洪波曾在年初接受过专案组调查,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高洪波曾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中分两次向杨一民行贿2万元人民币、一件价值1000元的羊毛衫和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6000元左右。不仅如此,前国家队助理教练吴金贵也曾赠送杨一民一块女士欧米茄手表、一台跑步机和5000美金。前国奥、国青和女足守门员教练哈威也在杨一民老婆病危时赠送其2万元钱。

□专家解读

人情礼数额应与生活水平相符 超过即犯罪

对于如何界定人情礼和行贿犯罪,康均心教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目前国家的相关部门没有明确的数额界定,各地的司法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康教授特别指出,人情礼的数额要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符,但即使生活水平再高,达到5000元、10000元就应属行贿行为。

康教授进一步解释道,高洪波等人与杨一民所谓“人情礼”都已超过数万元。如果他们出庭作证的话,就等于承认主动馈赠,就可能直接构成行贿罪。或许,这正是贾秀全、高洪波和吴金贵等人不出面作证的原因。

另据记者了解,高洪波自从担任现贵州人和队的主教练后,一直在公开带队训练,并没有出国或者故意“隐藏”,因此不存在联系不上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