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北京 张耀杰:北京之大已经安放不下一张书床

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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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权力挤压下的位子和房子 姜福祯 子曰:"小不忍则乱大谋".通常一个知识人的大谋没有多少,除了研究和可持可持续研究的必要环境和条件之外,没有多

权力挤压下的位子和房子 姜福祯 子曰:“小不忍则乱大谋”。通常一个知识人的大谋没有多少,除了研究和可持可持续研究的必要环境和条件之外,没有多少奢望。我感觉张耀杰先生虽然著作等身,还是一个善于忍辱负重的知识分子,为人处世有很温和的一面。

去年8月他到青岛参加良友书坊的一个会议,顺便与某著名律师见面,随后我们在咖啡屋见面,当时他已经就相关问题详细咨询律师,但是他一再嘱咐此事不要告诉别人,他显然希望有一个比打官司更好的解决方法。

直到最近我才看到耀杰先生的这篇文章,虽然早知事情原由,我还是被这篇文章深深打动。 我们看到的不止是解聘,解聘的背后是两个小人物搅乱了一次“述职”,两个“小人物”对个人诉求的主张提的不是时候,于是在权力挤压下聘书成了打击报复的道具。

我们不要说领导们来路不明的钱有多少,捂着昧着的房子有几处?我们不要说非权贵知识分子与学术官僚的待遇比价应该几何?在官本位社会这些都谈不上,我们只需要尊重知识分子独立研究的基本条件,只需要尊重知识分子的基本发言权。

从本文的细节之中,我们可以体悟到张耀杰们的生存空间依旧被“公事私办”的权力重重地挤压。而这种挤压还常常被笼罩在法规的“公道”说辞之下。

北京之大已经安放不下一张书床 张耀杰 2006年12月8日,《新华网》刊登《“华北之大,已经安放不下一张 平静的书桌了”》,其中考证说,这句“12.9”运动锻造出的名 言,出自清华大学老校长蒋南翔之手,原初的话语是“华北之大,已 经安放不得一张平静的书桌了”。

蒋南翔曾是清华大学《清华周刊》的主编。早在1933年就加入中国共 产党。“12.9”运动前夕是清华大学党支部书记、北平市西郊区党委 委员。

在为游行做准备的过程中,他在清华学堂的地下室里完成了 《清华大学救国会告全国民众书》,一方面刊登在1935年12月10日出 版的《清华周刊》特刊《怒吼吧》;一方面油印出来散发给参加游行 的学生及观看游行的北京市民。

“华北之大,已经安放不得一张平静 的书桌了”,就出自这份《告全国民众书》。 然而,73年过去,在大陆中国高调举办所谓“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 想”的2008北京奥运会之际,既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仅有一张床上 供儿子睡觉、床下供我写作的“书床”的我本人,却被中国艺术研究 院及北京市朝阳法院违法剥夺了工作权利。

套用蒋南翔煽动政治性游 行示威的《清华大学救国会告全国民众书》中那句名言,也就是“北 京之大,已经容不得我的一张书床了”。

作为一个埋头从事学术研究的书呆子,我出于呆傻之气,妻子解决两 地分居时院方不肯提供帮助,别人的妻子却由院方安排了工作,我没 有说话。比我年轻的人纷纷住上了新房子及二手房,我依然没有说 话。

到了2003年12月29日上午,根据文化部党组和人事司通知,中国 艺术研究院在多功能厅召开院领导班子述职大会。院长王文章述职报 告结束后,话剧研究所杨云峰博士举手要求发言,他在发言中谈到院 里没在给他分配住房的问题,院长王文章不就杨云峰的相关陈述给予 回应,而是节外生枝指责他要到天安门闹事。

在这种情况下,坐在前 几排的几十位处级以上行政及学术官员一起站起来,大声喝斥杨云峰 从主席台上滚下去。

由于杨云峰是本所同事,我自己也有住房困难的 问题,一时间头脑发热,就站起来“声援”了一句:“你们要干什 么,你们还要打右派吗?” 就是这么一句话,我无意中得罪了院长王文章。

几年来他一直在处心 积虑地败坏我的学术尊严,扼杀我的人生出路,进而把我的整个家庭 置于“零就业”的死地和绝境之中。 2007年7月24日13:10左右,我来到人事处长张海玲的1317办公室,等 候在那里的院长助理张晓凌递给我一份“中国艺术研究院艺人发 〔2007〕19号”《关于解聘话剧研究所副研究员张耀杰的处理决 定》,其中写道:“2006年11月11日至12月12日,我院话剧所副研究 员张耀杰同志以休探亲假和年假的名义请假,却不经说明和批准,私 自赴美国考察,违反聘任制的有关规定。

鉴于本人对此错误有了初步 认识和检查,参照话剧研究所给予张耀杰处理的意见,按照国家人事 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任制度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张 耀杰同志予以解聘。

” 那么,我究竟违反了什么规定呢? 我与院方签订《人员聘用合同书》的时间是2001年11月26日,该合同 是依据《中国艺术研究院关于实行人员聘用制的规定》签订的。

这份 “规定”的第四条第三款写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三)因公、因私出国(境)、无正当理由或未经单位批准,逾 期不归超过一个月的人员;……” 按照这一规定,我利用私人假期出国进行学术性质的考察访问并且及 时回国,虽然行前没有向“单位”说明相关情况,造成了所谓“违反 聘任制的有关规定”的事实,却没有严重到“逾期不归超过一个月” 的程度,并不属于“不得聘用”或“解聘”的范围。

而且我本人“对 此错误有了初步认识和检查”,院方不基于以人为本、和谐宽容、与 人为善的先进性理念,帮助我改正相关错误,反而“参照话剧研究所 给予张耀杰处理的意见”,撇开签订合同时自己制定的“聘任制的有 关规定”,到我当时根本不知道的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 人员聘任制度的意见》中寻找依据,“决定对张耀杰同志予以解 聘。

”与此同时,在新一轮的聘任过程中,院方依然坚持自己制定的 与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任制度的意见》并不一致 的“聘任制的有关规定”,签订新一轮的《人员聘用合同书》。

《人员聘用合同书》中虽然有“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 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的表述,合同文本却是由院方 单方面制定的,甲、乙双方的信息资源处于严重不对等状态。

院方与 我签订《人员聘用合同书》的时间是2001年11月26日,而人事部颁发 该“意见”的时间2002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该“通知”的时 间是2002年7月6日。

根据该合同第八条规定:“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然而, 院方从来没有告知人事部“意见”的相关内容,更没有对于合同文本 中与人事部“意见”不吻合、不一致的内容进行“变更”。

直到2007 年1月22日,所长刘彦君还在电话中告诉我,她不知道人事部“意 见”的相关内容。2007年8月14日,她再一次在电话里表示说:“如 果说他们没有意见,我这里会聘你的。

……你出国,那个规定我也不 知道啊。再说你上次出国我也是不知道的。”这些事实都是有录音证 据的。但是,正是不知道人事部“意见”的刘彦君,于2001年11月26 日作为院方委托人与我签订了《人员聘用合同书》,2006年12月又在 呈送院长助理张晓凌的公文中,给出了“话剧研究所解除与张耀杰同 志的聘任关系”的处理意见。

上述事实充分证明,前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任制 度的意见》,在中国艺术研究的聘任程序中是可以冷冻起来不发挥法 律效力的;等到要公报私仇打击报复我的时候,却又可以拿出来发挥 作用。

人事部的“意见”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分明变成了引蛇出洞、诱 人入罪、恶意报复的合同陷阱。

借用院长助理张晓凌的话说, “中国是人情社会。说实话我们还是有感情的。你把人际关系搞 坏了。……有些东西还要靠非正常手段。我们叫公事私办。公事 公办办不了。

整个风气是这样,我们也没办法。……你个人算什 么啊!沧海一粟都算不上。……我敢保证你张耀杰不敢打官司, 研究院出500万跟你打官司!” 2007年1月17日下午2时,我按照院纪检委监察处处长兼工会主席常丰 威的通知,到他所在的1319办公室,与中共纪委书记李长林和院长助 理张晓凌第二次谈话。

张晓凌告诉我说,我这一次到美国去,没有在 请假时明确告知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应该给予开除。组织上替我着 想,要求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聘,这样的话,我辞聘之后还可以照常领 取基本工资和政策补助,而且档案也可以继续留在院里面,依然是一 名国家工作人员。

为了奉行和实践先贤孟子“小子知进不知退”的教导,我委曲求全地 于第二天提交了一份《关于主动辞聘的必要说明》,其中表白说: “我妻子在1998年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时,已经失去她自己的那份 小学教师的工作。

如果院里把我也予以解聘的话,我们的三口之 家马上会陷入生存危机,这显然不符合‘以人为本’和‘和谐社 会’的时代精神。

我是本院对口培养的戏剧学专业的研究生,如 此狭窄的专业定位,让我被聘之后很难重新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 岗位。何况我所在的话剧研究所由于人员流失,现在仅仅剩下了 七个人,其中一个还是退休返聘人员。

这些年来我每年都是以超 出院方规定的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学术成果贡献社会的。仅2006年 度,我就出版有专著两部,发表学术性的论文和评论30多篇20多 万字。

我这样的学术成果,虽然不敢说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的第一 人,至少也应该是很少的几个人之一吧。” 但是,以先进性自居的院方党政官员们,却偏偏不明白先贤孟子“小 子知进不知退”的教导而步步进逼。等到我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时,同样是以先进性自居的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法官高萍等人,竟然 违背法理常识给出了“驳回原告张耀杰的诉讼请求”的判决书。

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了16年,我在只有十多平方米的办公室里连一 个固定的凳子都没有。

我一家三口居住在位于奥体公园的鸟巢和水立 方西侧500多米处的一居室的小黑屋里,也就是原归文化部管辖的中 国音乐学院家属院七号楼里。2008年5月9日我下楼理发时,看到同属 七号楼的8门602房间,贴出了两行大字“158-0149-2877出租”。

这 所房屋原来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同事吴祚来先生的住家。九年前的一 天,我把自己锁在了门外,为了到当时还两地分居的妻子那里取另钥 匙,只好到吴祚来家里借了几十元钱的路费,因此走进过这所房屋。

2003年前后,吴祚来搬迁到中国艺术研究院集资建造的一平方米 1,500元的福利房,这所房屋就变成了应该分配给象我这样的无房户 或少房户的二手房。

但是,虽然经过象杨云峰和我本人这样的无房户或少房户许多次的严 正要求,院长王文章等党员领导干部,从来没有公开透明地张榜公布 过几十所二手房屋的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五年过去,我的儿子已经 是身高一米七五的初中生,我这个在海内外正式出版过十本学术著作 非但没有评上研究员职称反而惨遭解聘的副研究员,居住的依然是只 有书床而没有书房的一居室!

比我更加知名而且年龄更大的宪政学者 刘军宁博士,由于没有享受到公房待遇,迄今为止住的只是郊区农民 的小产权房!

在这里,我要公开向文化部长蔡武先生提出质询:党员领导干部们贪 污挪用公款是犯罪,难道贪污占用公房就不是犯罪吗?!中国艺术研 究院那么多的二手房从来没有张榜公布过分配方案,到底是哪些人把 这些公有住房给贪污占用了呢?!

治学无术、整人有方的中国艺术研 究院的那些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在住大房子、领高工资、评高职称方 面比我这个中国农工民主党的“民主人士”更加先进之外,还有什么 地方比我更具备先进性呢?作为一名遵守法律的公民和埋头学术的学 者,“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奥运北京,为什么偏偏就容不得 我一张书床呢?!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