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案内幕 盘点2010九大证券案例:黄光裕案内幕交易肆虐

20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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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0年4月22日,国美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他的罪名有三: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内幕交易罪.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

2010年4月22日,国美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他的罪名有三: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内幕交易罪。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鹏房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

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进行了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并当庭释放。黄光裕案成为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内幕交易案。

9月,即有投资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

(二)其他案例

2010年,因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案件也不在少数。(1)2010年1月18日,佘鑫麒买卖四川圣达股票内幕交易案。(2)2010年4月13日,耿佃杰买卖大成股份股票内幕交易案。(3)2010年4月19日,马中文、赵金香、马忠琴、党建军买卖S*ST光明股票内幕交易案。

(4)2010年6月23日,辽河纺织、由春玲、赵利买卖辽源得亨股票内幕交易案。(5)2010年6月30日,姜永贵买卖深天健股票内幕交易案。

(6)2010年8月9日,李际滨、黄文峰买卖粤富华股票内幕交易案。(7)2010年8月9日,况勇、张蜀渝、徐琴买卖海星科技股票内幕交易案。(8)2010年9月17日,姚荣江、曹戈等人买卖天山纺织股票内幕交易案。(9)2010年11月19日,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秦少秋、倪锋、柳驰威买卖ST兴业股票内幕交易案。(10)2011年1月7日,张小坚买卖SST集琦股票内幕交易案。

另外,厦门中院还审理了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陈榕生买卖创兴置业股票内幕交易案。

点评:据统计,2008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共调查案件564起,其中内幕交易案件227起,占40%。

所谓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的行为。打击内幕交易行为,是监管机关与司法机关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2010年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五部门前所未有地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

根据《证券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及《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可依法对内幕交易人做出行政处罚。

根据《刑法》第180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检察院可依法提起公诉,对内幕交易责任人予以刑事制裁。

而投资者也可依法起诉,要求内幕交易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并赔偿投资损失。2007年5月30-3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民商审判工作会议(南京会议)发表讲话,明确表示根据《证券法》,投资者因内幕交易而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相关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相关的司法解释正在起草中。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也规定了证券内幕交易纠纷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