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钢剽窃千手观音 《千手观音》深陷“剽窃门”

2017-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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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著名艺术家茅迪芳索赔百万 女儿马羚开博客力挺母亲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本报记者 罗雨菱 文自从在2005年央视春晚一炮走红之后,舞蹈<千手观音>就因为编导

著名艺术家茅迪芳索赔百万 女儿马羚开博客力挺母亲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 罗雨菱 文

自从在2005年央视春晚一炮走红之后,舞蹈《千手观音》就因为编导权和署名权问题,不断引发争议和官司。

近日,年过七旬的著名舞蹈艺术家茅迪芳怒而开博客,声称自己才是《千手观音》的原创者,其女儿、影视演员马羚亦撰文力挺母亲:“妈妈就是要支持原创。多亏高鄂厚道,不然《红楼梦》作者中就没有曹雪芹的名字了!” 一连串的官司和非议,让人们对舞蹈界难以界定的版权保护问题感到迷惑。 9月28日,本报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一些舞蹈界人士及律师。

真名实姓怒斥“剽窃者”

在2005年央视春晚上,21位聋哑演员将舞蹈《千手观音》演绎得美轮美奂。当晚马羚全家围坐在大厅里一同观看了《千手观音》。演出之前,全家人都清楚地知道,职业舞者刘露早在2000年就将茅迪芳编导、自己领舞的《吉祥天女》教给了残疾人艺术团。马羚说:“当时妈妈很高兴,一个劲地赞叹这些残疾姑娘太可爱了,将她的作品表现得太好了,她们的表现甚至比当年刘露那批职业舞者都要好……”

然而,接下来“事情就不那么美好”了,甘肃著名编导高金荣首先发难春晚舞蹈《千手观音》编导张继钢,告他剽窃。“妈妈这才知道张继钢对《千手观音》进行了版权注册”,马羚称高金荣编导的《千手观音》她们全家人都没看过,但“高阿姨是妈妈的故交”。

据马羚回忆,1973年左右,即将离开舞蹈界的高金荣曾多次在茅迪芳家留宿。“妈妈和高阿姨坐在我家床头,妈妈将她所搜集的云南舞蹈动作及韵律加入敦煌壁画和雕塑造型中,演变成舞蹈创作,这一切不知高阿姨现在是否还记得?”

在高金荣与张继钢打官司期间,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茅迪芳给刘露打了个电话。在一旁听电话的马羚震惊了:“刘露承认借鉴,却不承认剽窃!”“我不明白,刘露关于借鉴和剽窃的界限在哪里,她的‘借鉴’超量了,是全搬啊,无论造型、细节、长甲,静态过渡到动态的云南舞蹈动作等,而春晚《千手观音》同样是全搬妈妈的作品,如果这也叫‘借鉴’,那么这世上就没有‘剽窃’这个词。”

“我妈妈终于决定去讨个说法,老太太70多岁了,她能开博客,真的很不容易。” 马羚愤愤不平地表示,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没有支持原创的说法,这不公平。

茅迪芳也在博客上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要很平静地向世人说明:舞蹈界的某一部分人太不尊重老艺术工作者了,你完全可以踩着我的肩膀往上爬,但是你要承认你的前辈给你做了铺垫。”

老艺术家怒索百万赔偿

2006年9月22日,茅迪芳终于“不再沉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茅迪芳诉张继钢、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侵犯其舞蹈作品著作权案。茅迪芳认为,文学艺术作品基于作品的形成而自然享有一切著作权,无须登记获得。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茅迪芳希望“以此警告这些剽窃者,偷窃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她在博客中撰文称“我将把这100万元人民币全部捐献给残疾人艺术团,以补偿他们因此骗局而遭受的愚弄。”

雷同26处算“剽窃”吗

据记者了解,茅迪芳是著名舞蹈导演,上世纪50年代赴捷克斯洛伐克学习舞蹈,曾出任甘肃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后调入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现已退休。马羚眼中的妈妈是很成功的舞蹈导演,“妈妈有很多很著名的作品,是电影《阿诗玛》和电视剧《西游记》的舞蹈导演,像大家熟知的舞蹈《青春圆舞曲》就是妈妈的作品,著名舞蹈家杨丽萍都跳过妈妈的作品,她的学生满天下。”

茅迪芳的博客开于本月初,她在文章中介绍,自己的《千手观音》最初名为《吉祥天女》,创作于1987年8月,为12人版,排演的时候,还被称作“千手千眼”、“千手观音”、“大佛”等。“1987年,刘露学习并领舞了茅迪芳的《千手观音》原版作品。

2000年刘露将学来的《千手观音》教给了残疾人艺术团。“之后张继钢介入,彻底将妈妈的创作据为己有,并因此大受赞扬,而刘露居然诉讼张继钢,落得自己败诉,全然不去承认她的剽窃行为;张继纲在胜诉刘露后,高枕无忧,继续高谈他的‘真诚是艺术的太阳’。”马羚为妈妈抱不平。

茅迪芳认为,张继钢春晚版《千手观音》完全照搬了《吉祥天女》中的三点独创:首先,演员手上的长指甲是原壁画或雕塑中没有的;其次,演员手中绘画出一只眼睛是茅迪芳冥思苦想后的原创;最后,从静态的千手观音到动态的舞蹈中使用的连贯动作为中国西南舞蹈、印度舞蹈、霹雳舞的综合。

马羚说:“妈妈在云南生活了15年,在兰州呆了8年,傣族就有一种长甲舞,她把这种舞蹈运用到了《千手观音》。”茅迪芳统计出两部作品相同的动作场面达26处,并在博客给出照片进行证明。

难以界定的舞蹈剽窃

2005年3月,春晚舞蹈《千手观音》留给观众的艺术感动还在继续,在甘肃编导高金荣与春晚舞蹈《千手观音》编导张继钢之间,一场版权风波已经引爆:高金荣起诉张继钢,准备讨回《千手观音》的演出权。

2005年7月,原北京战友歌舞团编导刘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己为《千手观音》的作者。近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刘露提出的诉讼请求。

而此次茅迪芳表示自己才是《千手观音》的真正原创,如果她真的与张继钢打起官司,这将是争夺《千手观音》著作权的第三场官司。

一连串的官司和非议,让人们对《千手观音》著作权归属问题,以及舞蹈界的难以界定的版权保护问题感到迷惑。

2006年9月28日,本报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的边均福律师。边均福认为,版权保护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舞蹈创作有很多借鉴的动作,很难对此进行定量控制,很难界定究竟借鉴多少算剽窃。“不像音乐界已经确定,只要看几个节拍吻合就可以判定为剽窃。”

背景资料

张继钢喊冤

被告张继钢多次在媒体前宣称,舞蹈《千手观音》是其独立创作的作品,没有借鉴他人的作品,一切都是自己研究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