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黑老大岳村 重庆“黑老大”岳村被执行死刑
中新网重庆9月19日电(银雪)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黑老大”岳村19日被执行死刑,同案犯银志伟同日被执行死刑。
2010年2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岳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一审宣判后,岳村提出上诉。
同年4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5月2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岳村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岳村案同案犯银志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同日也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