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玉思想的弊端 刘道玉:大学校长遴选机制改革刻不容缓——兼谈“空降”校长做法的弊端
刘道玉:大学校长遴选机制改革刻不容缓——兼谈“空降”校长做法的弊端
直属大学是指国家教育部直接管辖的72所大学,既然是直辖的,那么这些大学的领导干部的任免与管理,当然也就是教育部的专利权。一所大学办得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党政一把手的正确选拔与任期。从21世纪初开始,教育部忽然兴起了向其直属大学“空投”书记和校长的做法,而且愈演愈烈。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教育界和各大学的教师对这种做法纷纷表示质疑。群众给这些“空投”的领导者起了一个绰号曰“空降兵”,既然是空降的,意味着他们迟早会飞走,于是又有了一个诨名曰“飞鸽牌”。
几年以前,教育部给某重点大学空投了一位副部级党委书记,他赴任后曾召开一个座谈会,征求教师们的意见。一位副教授首先发问:“请问书记同志,你到底是‘永久牌’还是‘飞鸽牌’?如果你是把学校当成跳板的‘飞鸽牌’,我今天绝不提任何意见。”这位书记当然不敢正面回答,而那位副教授果真一言不发,以示沉默的抗议。由此可见,广大教师并不真心接受“飞鸽牌”的书记和校长,只是无可奈何而已。
此后,教育部向直属大学“空投”书记和校长的比例越来越大,2006~2008年出现了我国直属大学书记和校长换届的高峰。据统计,目前我国大学校长平均任期为5.2年,美国大学校长平均任期12.2年。由于任期太短,大学书记和校长频繁被换下,就像玩走马灯一样。
在换届高峰年份,教育部一名分管的副部长,几乎每个月都要到各大学去宣布换届名单,作一次内容雷同的讲话,这几乎成了她工作内容的全部。据知情人透露,教育部曾召开过内部会议,对出席会议的干部进行所谓的“民意测验”,命他们填写可以外派担任大学书记和校长的人选(副部级)。
这真是咄咄怪事!不在大学作民意测验,而由教育部的官员决定大学的领导人,把他们的意志强加给大学的教授,这简直是荒唐之极!
据观察,这几次高峰“空投”的大学校长,有如下特点:一是都有留学海外的背景,大都拥有博士学位,但几乎都是学科学技术的,很少有学人文社会科学的,更没有学教育学的;二是大都是政府部门的司局长,“空投”以后晋升为副部级干部,这也表现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小农思想;三是为数不少的人都有清华大学的背景,再次体现了教育部的一条传统用人原则——“非‘清’不用”。
人们纷纷诘问:“我国有那么多师范大学、文科大学,有众多精通教育学的教授、博导或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为什么他们不能出任校长和教育部高官呢?”在过去40多年中,先后有4位教育部部长姓“清”。
外界已在风传,下一任的准部长也将来自清华大学,这似乎再次印证了教育部部长非清华大学莫属的定论。
这种“唯清是举”的现象,与“网罗百家、博采各校之长”的原则相悖,也不符合公开、平等、竞争的选拔机制。实践表明,这些校长大多没有突出的建树,也未能成为有影响的教育家。俄罗斯有句谚语:既然马已死,那就应该换马了。同理,既然我国教育问题多多,教育改革举步维艰,那么对教育部的部长人选,也应当换一种思维了。
出于好奇,我搜集了这些“空投校长”的经历,几乎都是强调他们在学术领域的成就,而根本忽略了作为校长所必须的教育学背景,如是否懂教育学,有没有自己独特的教育理念,是否有志于教育改革,是否有开拓创造精神,有没有决策与管理能力等。
我认为这不是疏忽,而是反映了任命校长的领导部门指导思想的根本偏差。这也说明,由组织人事部门选拔校长的做法,严重地危害了教育事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应当把遴选大学校长的权力交给大学的教授们!在各大学和全国成立教授会,切实保障学术自由、学术独立、学术中立,以真正体现教授治校。
那么,任命“空投式”校长的做法究竟有哪些弊端?不妨略举如下:
首先,违背了我国两千多年来的人才成长和用人之道。战国时期的著名思想家韩非子曾精辟地指出:“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后来,秦始皇治国及汉武帝中兴,都遵循了这条用人经验。可是,现在却反其道而行之,大学校长大多不是起于“州郡”或“卒伍”,而是出于“衙门”。
第二,从机关选拔校长“空投”到大学,容易把衙门作风带到大学。这些领导者最初也来自学校,但坐机关时间长了,容易打官腔、说官话,很难与基层的师生员工打成一片。这对已经衙门化的大学无疑是雪上加霜,对领导好所在的大学也是有害无益的。
第三,从心理学上讲,向某些大学“空投”校长,会引起教授们的对立情绪,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每所大学都有数百甚至上千名教授,为什么不能从他们之中选举出校长,而非要给他们空降不熟悉学校情况的校长呢?这明明是对这些大学教授的不信任。他们怎么会心悦诚服地接受强加给他们的校长呢?这样,怎么可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呢?
第四,“空投”的校长有一个特点,如果是从京城派到外地的,几乎都是只身赴任,而将家眷留在北京,保留户口和住房。他们到了任职的大学,要么新分配一套住房,要么住招待所或宾馆,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多占了学校的资源,还要报销往返路费,实属特殊化的表现。作为一校之长,节假日正是做群众工作的好时机,而这些“空投”的校长都要回京休假,无形中丧失了联系群众的许多机会。
第五,从军事战略上,也违背了“背水之战”的布阵原则。“空投”大学校长都给自己留了后路,根本就没有树立与学校广大师生“同生死,共患难”的思想,这样怎么能够办好大学呢?
当然,为了干部交流的需要,由一个学校(或部门)调到另一所大学任校长并非不可,其中也不乏优秀校长人选。但是,必须遵循民主的程序,至少有三个前提是必须考虑的:第一,校长候选人必须到欲任职的大学至少住上一个星期,就像国外候选校长那样,广泛接触教授和学生,向他们宣释自己的办学理念,提出任期内的办学目标和改革措施。
然后,在全体教授中进行民意测验,如获得认可和通过,上级(或董事会)方可正式任命。第二,像英美国家某些大学那样,候任校长只有表明愿意在任职期间放弃学术研究和招收研究生,方可被任命。
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有利于做一个心无旁骛的职业化的校长,同时又可以克服校长利用特权营造自己的学术山头,防止与同专业的教授之间不平等竞争的弊端。
第三,必须举家搬到任职的大学,以体现扎根基层、以校为家和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决心。在这方面,我们党有着优良的传统,过去组织管理部门也有严格的要求。例如,武汉大学先后有三位党委书记,是由省委秘书长、省计委主任和省纪委书记调到学校的。
他们的住处与学校只有公汽一站的距离,但他们都举家搬到学校居住,而且学校住房条件远比省府公馆差得多。为了加强大学的领导,1958年1月交通部副部长刘仰嶠调任武汉大学党委第一书记兼常委副校长,他一家五口从北京搬到学校,这样做体现了“以校为家”的亲民作风,也表明他们为办好学校“背水之战”的决心。
可是,现在这种优良作风已被忘得一干二净,个人不自觉、自律,组织部门也不严格要求,以至于出现了不少“叶公好龙”式的人物。
近年来,人们对教育部“空投”校长的做法,质疑之声不绝于耳。广大教师纷纷提出:遴选校长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大学校长的选拔与任期到底谁说了算?大学教授在学校到底有哪些权利?有人甚至感叹:在政治上大学教授还不如农民,因为农民尚有权选举村委会主任,而教授却无权选举与自己切身利益攸关的校长,这实在是匪夷所思。
最近,中国科技大学原校长朱清时到湖北几所大学作演讲时,我们第一次见面,大家都有相见恨晚之感,彼此倾心交谈了3个多小时。2008年9月,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换届,年方62岁的朱清时被换了下来,再早一些浙江大学60岁的潘云鹤校长也被换下。
我对朱校长说:“这种按照党政干部任期换届的做法,完全不考虑办学的需要,是违反教育规律的。如果让你再干两届,那时刚满70岁,任职也只有18年,仍然还不到哈佛大学校长平均22年的任期,更不用说像艾略特任校长长达40年,他卸任时年龄已是75岁。”
那么,究竟是谁决定校长的任期和去留呢?显然,是组织人事部门的长官意志,而非大学的教授们。我敢断言,如果把选拔大学校长的权力交给学校的教授们,相信科大的教授宁愿选择朱清时校长,因为他熟悉情况,治校有方,学风严谨,清正廉明,成就卓著,可以带领学校更上一层楼。
可是,教授们没有这种权力,只能被动地接受上级官员强加给他们的校长,而校长们也只能被动地接受任免。我们口口声声说,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而教授们既拥有知识又是人才,为什么不尊重他们合理的权利呢?除了自由学术研究的权利以外,大学教授还应拥有两大权利:选举校长和罢免校长。一个校长如果治校有方,成绩卓著,教授们拥护,自己也愿意干,就不应受任期的限制。
目前,我国不少重点大学都把目标对准“世界一流”,而选择一流的教育家任校长则系创办一流大学的关键之关键。既然国际著名大学已有遴选校长的成功经验,我们为什么不学习呢?不是说要与国际接轨吗?为什么不与国际成功的办学理念与管理体制接轨呢?高等学校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地方,也是文明程度最高的地方,如果在大学都不能民主选举校长,那么中国的民主还要等到何时呢?
因此,在我国大学实行民主选拔校长,已是刻不容缓的必然趋势,迟改不如早改。否则,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难于发挥,最终也必将制约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