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莎燕黑龙江 黑龙江省副省长于莎燕要求 推进松花江规划项目加快实施
黑龙江省副省长于莎燕要求 推进松花江规划项目加快实施
作者:吴殿峰 日期:2008-03-26 本报讯 黑龙江省副省长于莎燕一行近日对哈尔滨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于莎燕要求,全省要进一步加快规划实施进度,2008年项目已建成的要保证利用,在建的要保证竣工,未建的要保证动工。
在实地检查了哈尔滨文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太平污水处理厂和朱顺屯水源地后,于莎燕指出,哈尔滨市治理项目进展实施顺利,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执法与监管不断加强。
但是,随着松花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治污和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必须进一步落实国家“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把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就下一步环保工作的开展,于莎燕提出5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快规划实施进度。
到2009年底前,全省省辖城市和县级市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各类经济开发园区也要努力建成统一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二是落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政策措施。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坚决不批。三是实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各级政府要根据规划,切实改善跨界断面水质,凡考核断面长期处于劣Ⅴ类水质不能好转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四是加大环境执法整治力度。今年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涉水污染企业,严防发生影响水源水质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列入黑名单,对重点企业继续采取挂牌督办。
五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实施各类重点规划项目,千方百计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采用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等支持方式,加大对污染减排项目的资金投放力度,同时为企业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