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春芳一审被判死缓 顾春芳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今天上午九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常熟法院开庭,依法对顾春芳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抽逃出资案作出一审宣判。请听苏州新闻广播记者蒋一诚发来的报道: (录音:对被告人顾春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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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顾春芳在听取判决的过程中,至始至终面无表情,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和网上广为流传的顾春芳照片相比,站在被告席上的顾春芳面容憔悴,身材消瘦,穿着俭朴。当天,出席庭审的有省市级多家媒体,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顾春芳的亲属中没有人到场。记者也特地询问了法院,法院表示,没有收到顾春芳亲属要求旁听的申请。
经法院审理查明,顾春芳在2008年至2012年3月间,在背负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还虚构投资煤矿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7亿多元,至案发时,还有约4亿元不能归还,数额特别巨大。
2012年3月初,顾春芳突然跑路消失,引发借款人的恐慌和社会的关注,很快常熟警方将顾抓获归案(录音:有出逃新加坡的记录,然后又回来了,抓捕的时候有自残,但是没大碍)
顾春芳的辩护律师表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上诉,(录音:一方面我们不是面向公众,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一方面,4亿的认定保留意见。被害人和被告人都说是银行转账的,但是目前没有银行转账的记录。)(2013-10-23《常广晚新闻》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