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武汉黄鹤英才 2016年湖北省武汉市“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公告
为推进武汉国际性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培养造就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实施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围绕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在我市科技、高技能、现代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城市建设、农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中,遴选支持300名左右本地人才。
二、实施原则
1、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和人才需求,突出成果导向,培养支持重要行业、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以及基础研究领域、社会管理服务领域的人才。
2、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分类遴选、社会公示、全程监督,保证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合理。
3、统筹兼顾、分类实施。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专项计划评选办公室,各牵头单位分别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同一人才(项目)不能多头申报、重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黄鹤英才计划(含东湖新技术开发3551光谷人才计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入选人才不再申报专项计划。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推荐申报。各专项计划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开展人选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材料,并负责资格审查。申报工作于5月31日截止。
2、组织评审。各专项计划分别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申报对象专业、申报人数情况,分类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统一于7月中旬结束。
3、审定发布。7月下旬,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汇总各专项计划评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最终入选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
4、监督管理。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建立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人才项目库,对入选人才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开展人才项目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四、支持政策
1、荣誉支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人员颁发《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