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新江书评 荣新江:《东亚古文书的历史学研究》评介

20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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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书是日本唐代史研究会部分成员1988-89年间写的研究论文,作为唐代史研究会编的<唐代史研究会报告>第VII集,1990年9月由刀水书房出

本书是日本唐代史研究会部分成员1988-89年间写的研究论文,作为唐代史研究会编的《唐代史研究会报告》第VII集,1990年9月由刀水书房出版。在中国、朝鲜出土文书的范围内,大致可分成三部分内容:I.汉文木简史料,II.汉文文书、碑铭史料,III.藏文、回鹘文史料。各位执笔者从自己的眼点出发来撰写论文,相互间的内容没有关联。以下重点评述有关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的论文。

池田温《论九世纪敦煌的土地税役制度》,在姜伯勤(《敦煌学辑刊》第5期,1984年)、杨际平(《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研究的基础上,据S.4491、S.9156,指出吐蕃占领敦煌时期(786-848)每人10亩(一突,藏文dor)的给田制度;又据S.

5760、P.2162v、P.3491v.bis等文书,换算出按户征收约10驮(=藏文khal-bo=20bre)麦,和以五日为单位的身役及野菜的上贡等土地税役制。

又在冷鹏飞(《敦煌学辑刊》1984年第1期)、唐刚卯(同上《辑刊》1985年第2期)、杨际平(同上《辑刊》1988年第1.2期)、堀敏一(Acta Asiatica,55)等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而探讨了归义军时期二顷五十亩或三顷课布一匹的“官布”和每亩征麦四升加粟三五升加0五升共计八升的“地子”两种税收,并指出此制与中唐以后实施的两税法有相似的性质。

此外,还探讨了柴草税的征收范围问题。唯其疑“白刺”为修渠用的材料似有不妥,白刺系烧火用草料,至今敦煌郊外仍然生长。

大津透《大谷·吐鲁番文书复原二题》分两项内容:一、据中国新刊布的吐鲁番TAM227墓出土的两个断片,补其先前据大谷文书和TAM230墓出土文书所复原的《唐仪凤三年度支奏抄四年金部旨符》(《东洋史苑》第28号,1987年;《史学杂志》第95卷第12号,1986年),并对补充的内容略加分析,详论则见作者《唐仪凤三年度支奏抄四年金部旨符补考――唐朝的军事和财政》(《东洋史研究》第49卷第2号,1990年9月)。

二、对大庭修、内藤乾吉早年研究的“北馆文书”(《西域文化研究》第二、三卷,1959、1960年)重新复原,调整了各断片间的排列顺序,并将大谷1699、2841、4924、4930、1700和《流沙遗珍》No.

13等残片缀合到原来的位置上。因为此文发表后,1990年11月东京古典会展出了一件从未发表过的“北馆文书”(《古典籍见展观大入札会目录》No.1924),闻作者正在准备新的研究论文(见《吐鲁番文物研究会会报》No.50,5页)。

冈野诚《论唐户婚律立嫡违法条》,专就敦煌写本唐律断简(P.3608)中“立嫡以长”一句,在《故唐律疏议》中作“立庶以长”的问题,详细探讨了两者各自的渊源和成立年代,以及由前者转换为后者的社会原因。由此看来,在敦煌吐鲁番出土的法律文书已基本整理完了以后(T.

Yamamoto,O.Ikeda and M.Okano,Tunhuang and Turfan Documents concerning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I,Tokyo 1978-1980;刘俊文《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考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仍有一些细致的问题有待研究,本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小田义久《谈大谷文书与吐鲁番文书的关连》,根据陈国灿《略论日本大谷文书与吐鲁番新出土墓葬文书之关连》(1988年北京“中国敦煌吐鲁番学术讨论会”论文,现收入《敦煌吐鲁番学研究论文集》,上海,1990年)所指出的TAM501墓部分出土文书与大谷文书3022、2848、3020、3030等多件文书原属同一组的看法,详细讨论了这些关连文书的内容,以及大谷文书中的同名人物资料。

作者讨论唐、蕃争夺西域史事和西州折冲府时,主要以汉文史料和前人成说为基础,而未能充分利用森安孝夫《吐蕃之中亚进出》(《金泽大学文学部论集史学科篇》第4号,1984年)、张广达《唐灭高昌国后的西州形势》(《东洋文化》第68号,1988年)等研究成果。

菊池英夫《中国古文书古写本学与日本----东亚文化圈的交流痕迹》共两部分:一、日本僧人圆珍带回日本的唐朝官文书,二、《王梵志诗集》与山上忆良《贫穷问答歌》,构成本书篇幅最长的文章,但恐怕也是最陈旧的文章。

两部分原来分别是提交1973年巴黎第二十九届国际东方学家会议和1983年东京第三十一届国际亚非人文科学会议的论文,略就此后的研究成果做了补充说明。但前者虽引用了1990年出版的佐伯有清的《圆珍》一书,却未提收集圆珍资料极富的小野胜年《入唐求法行历之研究----智证大师圆珍篇》(全二卷,京都:法藏馆,1982-83年);后者虽引用到了项楚《列1456号王梵志诗残卷补校》(《中华文史论丛》1989年第1期),但却未提项楚更为详尽的研究成果《王梵志诗校注》(《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4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修订本现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作者以研究唐代军制见长,近刊《有关敦煌发现的〈算书〉所见之军制模式的一点考察》(《中央大学文学部纪要史学科》第35号,1990年)较本文更富新意。

土肥义和《唐代敦煌均田制的田土给授文书――开元十六年敦煌县史泛知节请给田卫士某大庆牒之分析》,根据池田温从北京图书馆藏姜字73号敦煌写本上找到的这件牒文,参考西州退田、给田类文书,确认唐代沙州与西州一样存在退田、给田制度,而且推测沙州(宽乡)似乎也存在特有的(?)给田基准。

本牒的发现无疑使人们对唐代均田制的收授问题加深了认识,但在分析本牒时,应充分考虑所请之地远在城北三十里抱辟渠(其用水系统见P.3560v沙州用水细则文书)。

另外,有助於判断文书性质的印记、押缝等情况,尚待据实物加以考察。中村裕一《敦煌发现唐公式令残卷的制成年份考》,据残卷上所钤“凉州都督府印”加以考证,但最终也未能断定是开元七年令还是开元二十五年令。本文系作者现以出版的《唐代制敕研究》(东京汲古书院,1991年)的组成部分。

船越泰次《吐鲁番出土唐代户等文书觉书》,是对唐代户等制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即把《吐鲁番出土文书》――八、《中国古代籍帐研究》、Tun-huang and Turfan Documents concerning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II、《大谷文书集成》一等书中所收各类文书中的户等记载列表分析,统计出各户等的总户数,从而看出西州地区八、九等户占绝大多数的社会情貌。

按户等制与唐朝许多制度相关,唐长孺《吐鲁番文书中所见的西州府兵》(《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曾分析了户等与府兵征发的关系,类似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但在参考本的统计成果时,应补充新刊《吐鲁番出土文书》和《大谷文书集成》中所收文书的记录。

山根清志《唐代的奴婢买卖与市券》,主要是通过对敦煌研究院藏《唐天宝年间敦煌郡行客王修智卖胡婢市券公验稿》和吐鲁番出土《唐开元十九年(731)二月西州兴胡米禄山卖婢市券公验》的分析,来探讨市券的书式和内容,。

但作者未能吸收近年的研究成果(注引的参考文献均为1979年以前发表者),特别是朱雷《敦煌所出〈唐沙州某市时价簿口马行时沽〉考》(《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对市券及相关文书的明确解说,以致不能明了文书上判词“同元”的“元”字应指卖主原先买婢的市券,而不能作人名解。

上山大峻《敦煌的藏文人名资料----台湾本125号文书》,转写刊布了台湾“国立中央图书馆”所藏敦煌写本《大乘稻芊经疏》背的藏文写本。其内容是吐蕃时期虎年沙州rgod sar kyi sde (阿骨萨部落)和stong sar kyi sde(悉董萨部落)的人请求某物的名表。

作者还原了其中藏文拼写的汉文姓名,并分析了名表中其他类别的名字。本文书无疑是探讨吐蕃统治敦煌时期的重要资料,特别有助於分析当时的部落人种构成问题。

梅村坦《回鹘文家产分割文书之一例----中国历史博物馆所藏K7716号》,系对黄文弼发表在《吐鲁番考古记》图版一0五,图95的元代回鹘文文书的转写、翻译和注释,有关这件文书形态和内容的概说,将附图版发表在近刊《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上。

作者近年一直在调查中国所藏吐鲁番出土回鹘文文书的情况,并就所见原件整理研究了部分文书,其成果值得注意,详见其所撰《中国现存回鹘文古文书觉书》(《内陆亚细亚研究》第6号,1990年;英文本载Documents et Archives provenant de l'Asie centrale, Kyoto 1990)。

山口瑞凤《吐蕃王朝外戚统治机构“尚论”制的成立与意义》,利用《智者喜宴》和敦煌藏文法律文书P.

t.1071及《有关吐蕃历史的敦煌文书》,对外戚统治体制的建立、渊源及在不同赞普时期的权力升降加以仔细分析,可视为作者《吐蕃王国成立史研究》(东京岩波书店,1983年)的续章。

除了以上敦煌吐鲁番文书的研究成果外,本书较突出的另一个方面是对石刻史料的研究,计有石见清裕《阿史那施墓志试释》、清木场东《仓铭所件唐太仓的构造》、铃木靖民《广开土王碑文有关的“倭”的记事》、高挢继男《唐代后期的解府君墓志与殷府君墓志》、砺波护《京都大学所藏的唐墓志》、滨田耕策《朝鲜所传的广开土王陵碑文》,表明日本唐史研究者在利用敦煌吐鲁番文书的同时,已经开始广泛注意史刻史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