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君任浙江省检察长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
浙江省现有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55家、司法鉴定人609人。近年来,强化监管,注重质量,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积极构建“制度化建设、品牌化培育、规范化运行”的工作格局,着力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彰显了司法鉴定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加强建章立制,着力构建执业监管制度体系。2009年6月,浙江省人大出台《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赋予地级市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能,规定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要求建立鉴定管理与法院采信相衔接机制。以条例为核心,近年来,省司法厅先后制定了《司法鉴定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并联合相关部门,在委托医疗损害鉴定、伤残等级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着眼提升实力,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转型升级。针对司法鉴定行业基础薄弱、鉴定技术落后、鉴定人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积极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转型升级,全省共有30家鉴定机构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推进鉴定技术设备更新换代,三年来共投入资金2148万元用于新购仪器设备,建立起多个鉴定实验室,全省有20家鉴定机构办公面积达400平方米以上,其中6家超1000平方米。
在司法部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中,浙江省鉴定机构综合成绩连续五年名列前茅。
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发展。将鉴定投诉处理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核内容,2011年,全省共受理司法鉴定投诉18件。
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拓展司法鉴定服务领域。依托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立司法鉴定咨询受理窗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近年来,全省鉴定业务量逐年递增,2011年达到了64972件,其中涉及保险理赔等非诉讼鉴定业务近20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