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远法学家 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崔建远民法研究系列

201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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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是"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界定了合同及合同法,简要介绍了合同法的发展

《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是“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界定了合同及合同法,简要介绍了合同法的发展史,总结了合同法的作用,阐发了合同法的原则,梳理了合同法的体系。

依次、重点地讨论了合同的分类、订立、内容、形式和效力。 该书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论辩色彩浓厚,二是法条,原理和案例评释相结合,三是解释论为主,辅之于立法论。有话多说,无话不说,话少少说,也是事实。

作者在《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中回应专家学者的质疑,修正不合时宜的看法,坚持自以为是的意见,反驳未见允当的批评,展开力所能及的论证。这使《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显现出十分浓厚的论辩色彩。

学习和研讨民法学,了解法律规定,熟悉民法原理,分析系争案件,三者密切结合,事半功倍。有鉴于此,《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采取法解释学的方法,基于我国现行法阐释合同法乃至民法的原理,重在合同法的解释和适用,也不失时机地问有立法论的见解,在《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的每一章节都尽可能地配有较为详细的案例分析。

这样,身体力行地传播法解释学,显现民法及其学说的功用性,也展示作者的学术风格。

所有这些,使得《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表现出法条、原理和案例评释相结合,以及解释论为主、立法论为辅的特色。 【作者简介】 崔建远,河北省滦南县人。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被评为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等荣誉。

先后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的研讨工作,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多件司法解释草案以及疑难案件的研讨工作。

其代表性著作有《合同责任研究》(1992年)、《准物权研究》(2303年)、((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2004年》、《论争中的渔业权》(2006年)、《合同法》(主编2010年》、《物权法》(2011年)、《物权:规范与学说——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2011年).

以及《“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无权处分辨》、《履行抗辩权探微》、《解除权问题的疑问与释答》,《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等论文。

其中《准物权研究》荣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首届中国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荣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论纲》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其主编的《合同法》(200年)荣获司法部第一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与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论·总则》荣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参与撰稿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粱慧星 主编)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著作奖二等奖:参与撰写的《法洽:理念与制度》(高鸿钧教授主编)分别荣获国家图书奖、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作为负责人的《民法学》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及北京市精品课程,作为负责人的民商法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作为负责人的《债法》被评为北京市及清华大学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