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梅丈夫 丈夫去世后 68岁的王玉梅无家可归

2017-05-2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王玉梅拿着老陈的遗书让记者看.37岁时第一任丈夫去世,王玉梅独自拉扯3个亲生儿女,让他们成家立业.2007年,她与比自己大13岁的老

    王玉梅拿着老陈的遗书让记者看。37岁时第一任丈夫去世,王玉梅独自拉扯3个亲生儿女,让他们成家立业。2007年,她与比自己大13岁的老陈结婚,并伺候患病的老陈直到终老。如今,已经68岁的她却无家可归。

4月15日下午,在市中心医院住院部病房内,今年68岁的王玉梅忙着照顾病人。除了一个小包袱外,王玉梅没有其他家当。"这几件衣服是好心人送我的。"王玉梅说,她刚刚当护工,也不好意思问对方给多少工资,因为她感觉对方人不错,只要有人收留自己就好。

68岁老太太陷入两难境地

"一个星期前,我在水果市场流浪,幸好被好心人收留。"15日下午2时许,在市中心医院住院部病房内,王玉梅对记者说,她现在无家可归,又没法儿回到亲生子女那里,进退两难。

王玉梅说,她过去在西平县专探乡农村住,37岁时前夫患病离世,留下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当时,大女儿还不到14岁,好强的她独自带着孩子们生活。后来,三个孩子相继成家。

11年前,家住驻马店市区的亲戚给王玉梅介绍了个对象。老对方姓陈,住在地方铁路家属院,比王玉梅大13岁。2007年9月24日,王玉梅和老陈领取了结婚证。

"我和老伴儿在地方铁路家属院居住。继子的房子也在该家属院,面积比我们的小一点儿。"王玉梅说,成为一家人后,她总是招呼几个继子女来家里,给他们做好吃的。有时蒸些馒头、做豆腐脑让继子女们带回家。

婚后两年多,老陈中风瘫痪了。照顾老陈时,她每天都给老陈洗身子、换尿片,将他抱到三轮车上,推到外面晒太阳。

去年10月,老陈去世。办完后事后,王玉梅和继子女们分了老陈的抚恤金。她得了4万多元,继子陈玉升(音)得了2万多元。

"当时,继子女们让我签一份协议,说只有同意把老陈的大房子和继子的小房子对调一下,我才能拿到抚恤金。"王玉梅说,她不认识字,觉得孩子们不会骗自己,对调房子也没啥,就在一张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而,当年12月的一天,她冒雪从西平县回来后发现,房子的锁被换了,她无家可归了。

"我和老陈有结婚证,还有老陈留下的遗书。"王玉梅说,她到处流浪,还曾在救助站住过,几天前被好心人收留当护工。

亲生女儿:心有余而力不足

"当初是我离开了亲生儿女,现在老了,回家感觉说不过去。亲生儿子生活也很不如意,连他自己的家都照顾不了。女儿们也都有自己的家,我去了咋办?"王玉梅哭着说。

当天下午,记者与老太太的大女儿姚桂香取得联系。她说,当初母亲要嫁给老陈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反对,母亲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姚桂香说,母亲和陈伯结婚后,曾回到西平县老家住过几天,他们姐弟几个对二老很照顾,也祝福二老生活幸福。后来,听母亲说,陈伯患病卧床不起,他们担心陈伯,也心疼母亲太劳累,但他们支持母亲照顾陈伯。没想到,陈伯去世后,陈家的3个儿女将母亲拒之门外。

"我母亲照顾陈伯的时候为啥没被赶出来?现在陈伯去世了,他们却将我母亲赶出来了。我母亲照顾陈伯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难道他们不知道?"姚桂香说。

如今,姚桂香在西平县城跟着儿子生活,以便照顾孙子。"我想照顾老母亲,毕竟她这辈子太苦了。"姚桂香说,她和儿子现在住的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如果母亲来了,住在哪儿?

"如果母亲回到陈伯家住,我愿意去伺候母亲。"姚桂香说,但眼下自己的条件不允许,希望好心人能帮助自己的母亲。

继子女:老太太拿钱自愿离开

老陈的遗书上写着:王玉梅来我们家将近8年,与我结为合法夫妻,多年来待我很好。我百年后,我现在居住的房屋应交玉梅居住,我工资补助的抚恤金应分玉梅二分之一。落款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

"继子女根本不认这份遗嘱。"王玉梅说,当年老陈的右胳膊不灵便,这份遗嘱是老陈生病的时候用左手写的。

当天下午,在王玉梅和老陈居住的小院前,记者敲门没有人开门,只听到院内的狗叫声。但过了一会儿,大门打开,一名男子走了出来,他就是老陈的儿子。记者问老太太还能不能来这里居住。该男子说:"这我不知道,我身体有病。其实,我父亲和她(王玉梅)是偷偷结婚的。结婚后,父亲的工资都是她拿着。刚开始的时候,她对我父亲也不错,但后来父亲病后,老太太便不想管了,还打骂我父亲。"

"她就是想弄俩钱。"该男子说,父亲去世后,她不仅领取了父亲4万余元的抚恤金,还带走了父亲的所有工资。至于那份所谓的遗书,他根本就不相信,因为他父亲的右胳膊很早就不听使唤了,根本不会写字,怎么来的遗书?

"如果当初她对我和我爸爸好一些,也不会弄成这样。"陈玉升说,老太太(王玉梅)曾经辱骂过自己的亲生母亲,让他很气愤。另外,老太太拿着父亲所有的钱,作为儿子,身体不好想借父亲一些钱时,却遭到老太太的拒绝,老太太从来舍不得为家里花一分钱。

"我坚决不欢迎她。"说着,陈玉升关上大门,老太太站在门外无可奈何。

几分钟后,老陈的女儿陈玉华(音)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她父亲在世时,老太太管着钱,每个月都会存1500元钱,但父亲生病的时候,她不愿把钱拿出来,说存期没到,没法儿取,是他们姐弟三人凑钱给父亲看病的。

陈玉华说,领取父亲的抚恤金时,老太太曾说过,她只要这些钱,拿了钱就离开。当时,他们姐弟几个也是听了老太太拿钱离开的承诺后,才让她拿走了父亲4万多元的抚恤金和工资。后来,听老太太说这些钱给她亲生儿子买房了,但具体买了没有谁也不知道。至于让老太太签字换房子的事,根本就没有。

"是老太太自己决定拿钱离开,不在这里居住的。现在拿了钱又想回来要房子?"陈玉华说,根本不是他们姐弟几个赶老太太走的。父亲去世不久,老太太就将家里的东西该搬走的搬走,该卖掉的卖掉,说再也不回那个地方了。

陈玉华说,如果老太太硬要住房子,必须退回3万元钱。另外,她还希望记者转告老太太不要再骚扰他们,如果有什么问题,他们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无果

"我们多次进行调解,但没有结果。"当天下午,记者与驿城区东风街道前南社区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时,对方无奈地说,他们曾给老太太的继子女打电话联系,也曾到家里协调,但都没有结果。

"通过调查,老太太伺候陈老先生时非常费心费力,这是事实。"记者来到前南社区,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很体谅老人的难处,因为老太太需要生活。他们正在为老太太申请低保,尽量帮助老人。

"经常看到老太太照顾老陈。""老太太真的很不容易。唉,继母难当!"……记者来到市东明路地方铁路家属院,居民们这样说。

"我经常看到玉梅带着老陈出门遛弯儿。"该家属院一名60岁的老人说,玉梅的身体不错,当时她嫁过来的时候,老陈已经70岁左右,大家经常看到玉梅扶着老陈散步,用三轮车带着他买菜、遛弯儿。后来,老陈瘫痪了,大家还看到王玉梅将老陈抱到车子上出来晒太阳,她一直对老陈不错。

律师:合法婚姻应得到保护

 "两位老人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应受到法律保护。"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律师刘永为时,他说,老太太争取的房子,是陈先生婚前的房子,可以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分配,老陈的妻子、子女都有相应的权利。他的抚恤金,办理后事后剩余部分也可以进行分配。

如果有遗嘱的话,可以按照遗嘱来分配。如果有一方认为遗嘱不真实可以进行鉴定。"老太太的年龄大了,此事能调解最好。"刘永为说,如果能通过当地社区、妇联协调是最好的。实在不行可以诉讼法律,这是保护老太太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