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吕向阳 融捷股份: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并且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融捷股份董事会召集,现场股东大会于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5 名,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5 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0 人。
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676,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29.
5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76,676,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29.53%;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9,655,203 股的 0 %。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全部高管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吕向阳、张加祥、奉向东、谢晔根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吕向阳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76,676,618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吕向阳董事,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当选有效。
1.02.候选人:张加祥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76,676,618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加祥董事,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当选有效。
1.03.候选人:奉向东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76,676,618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奉向东董事,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当选有效。
1.04.候选人:谢晔根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76,676,618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谢晔根董事,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当选有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吕向阳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83,276票 1.
02.候选人:张加祥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83,276票 1.03.候选人:奉向东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83,276票 1.
04.候选人:谢晔根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83,276票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白华、向旭家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白华先生因于2012年4月9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聘任为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的相关规定,其任期至2018年4月8日到期。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白华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76,676,618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白华董事,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当选有效。
2.02.候选人:向旭家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76,676,618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向旭家董事,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当选有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
01.候选人:白华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83,276票 2.02.候选人:向旭家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83,276票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罗彬、陈伟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振强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罗彬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76,676,618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罗彬监事,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当选有效。
3.02.候选人:陈伟三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76,676,618票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陈伟三监事,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当选有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罗彬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83,276票 3.02.候选人:陈伟三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183,276票 4、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6,676,6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6,676,6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韩宇烈律师和卢润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