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拿着这样牛的合同书,能找到工作吗?”:保证休假不陪酒
《扬子晚报》报道,5日,网络小丑星在博客中写了一篇题为女大学生拿着这样牛的合同书,能找到工作吗?的博文,其中说,一位名叫李玉琳(化名)的女大学毕业生向企业老板递交应聘简历,该老板初步面试后有意进一步了解。
随后,这位女大学生拿出一份合同书并表示如果该老板接纳她提出的条件,就考虑到公司上班。看罢合同书后,该老板明确表示不可能聘用如此自大的女大学生。原来,合同上提出两个条件:甲方(单位)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其休假的权利;不允许甲方安排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必须开除对乙方进行性骚扰的领导。
据该女生称,她在学校是学生会干部,而且学习成绩不错,工作能力也得到师生认可,但前后面试过70多家单位无一家单位愿意接收,甚至有单位主管骂她是神经病。
这家伙跟当年的我一样,太自负。有网友看完帖子如是说。也有网友觉得被单位拒绝是女生就业态度出现问题,网友云的那边回复说:其实是女生首先对用人单位质疑,任何一个用人单位肯签那份合同,就等于承认公司存在这些问题这种质疑对公司形象和工作安排不做任何考虑,她无法融入团队。
但是,广东中山一公司老板表示她的条件合理,愿意聘用她。该老板说,她的条件和劳动法规定相符,我们公司也是严格按相关法规运作,只是被网友夸大她的用意,会考虑录用她。随后,记者联系该女生,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她只是透露不管有多难都不会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