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哪些黑社会】吉林省梅河口黑社会田波的穷途末路!(1999年梅河口黑社会历史)
1995年以来,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偷税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花重金雇用杀手砍杀对手,组织多人持枪与对手在梅河口市内广场枪战,在梅河口市几年来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梅河口市“黑老大”田波昨被执行枪决
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梅河口市以“黑老大”田波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案公开进行了二审终审宣判,依法作出驳回田波等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裁定,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田波、李家永、徐成贵3名上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田波、李家永、徐成贵3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昨日早晨7时50分,法警将田波、李家永、徐成贵3名罪犯从通化市公安局看守所监舍提出后,迅速押上警车。
随后,由警车开道,全副武装的武警将田波等3人押赴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候公开宣判。从看守所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沿途,为保证押解车队通行,警方进行了短暂的戒严。大约15分钟后,押解车队抵达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记者在车内看到这里早就聚集了闻讯赶来的人群。
8时30分,主审法官宣布开庭。田波、李家永、徐成贵被相继押上法庭。法官公开宣读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裁定书中明确写道:被告人田波、李家永、徐成贵自1995年以来,为了称霸一方,垄断当地煤炭经营,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偷税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了大量财产,不惜花重金雇用杀手砍杀对手,组织多人持枪与对手在梅河口市内广场枪战,在梅河口市几年来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通知》的规定,以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偷税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核准田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余万元;
以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销售赃物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核准李家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核准徐成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官宣读刑事裁定书期间,田波一直把头偏向左侧,眼睛看着窗外。李家永则盯着前方的审判席,任由媒体记者进行摄像和拍照。徐成贵自始至终面无表情,叉着右腿,一直很注意听法官宣读刑事裁定书。
当法官宣布判处3名罪犯死刑时,旁听席传出了罪犯家属的几声哭喊,被执庭法警当场制止。田波等3人听到自己被判死刑后,神情都有些僵硬。田波终于转过头看了一眼自己正前方的审判席,随即就低下了头。
9时20分,田波、李家永、徐成贵被验明正身后再次被押上警车,与因犯有抢劫罪被核准判处死刑的***平、姜宏一起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此时,执行车队的警车已经增加到了20多辆。9时45分,执行车队到达刑场,随着正义的枪声响起,田波等5名罪犯被就地正法。
数一数梅河口田波黑帮恶行
俩恶势力团伙刀兵相见
石健是梅河口当地的另一犯罪团伙的头目。1999年7月7日,石健的岳父曾某到田波的堂弟田某开的浴池洗澡,因价格问题二人发生口角。曾某用电话找来石健,石健等人来后殴打了田某及服务生,随后又砸了浴池的玻璃。当时田波在日本旅游,田某将此事告诉了田波公司的司机王岩。
王岩找到姜斌、李春友(在逃),持猎枪开车在梅河口市古楼街遇见石健的凌志车,王岩用猎枪向轮胎开一枪,李春友用猎枪将车内的黄某、蔡某打成轻伤。
当月13日,田波从日本回来后,听说石健要买枪报复他,就将当时正在深圳的李家永召回商量此事。李家永提出先下手打石健,田波表示同意。随后,李家永找来蒋涛,并让蒋涛再找一个人收拾石健,同时李家永安排纪海波开车跟踪石健,并准备了车辆、猎枪、雨衣等作案工具。
8月初的一天,纪海波告诉李家永,石健去沈阳市购买汽车零件,李便指使蒋涛到沈阳寻机作案。蒋到沈阳找到徐成贵,没有找到石健。
8月18日7时许,李家永见天下雨,遂叫杨勇驾驶一无牌照红色捷达轿车,让徐成贵穿好雨衣,携带猎枪乘坐杨勇的车到石健家楼下守候。
8时许,石健驾车离家时,被杨勇驾车挡住,徐成贵持猎枪向石健开了一枪,击中石健右腋下。随后二人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石健为重伤。
事后李家永分两次付给徐成贵人民币1.5万元。李家永将枪击石健的经过告诉田波后,田怕事情败露,找来蒋涛并给其人民币1万元,让他到外地躲藏。暴力垄断煤炭市场
李家永和蓝贵金等人合伙做梅河煤矿福利煤生意期间,和煤炭的经销大户姚某产生矛盾,此间李家永伙同他人到姚某家欲商谈此事,被姚某等人开枪打跑。此后李家永等人开始报复姚某,意图霸占煤炭销售市场。
1999年6月7日上午,梅河口市山城镇,李家永指使蓝贵金拦住到姚某处买煤的姜某,对其实施了一顿打骂后又威胁姜某不准再来拉姚某的煤;6月29日晚上8时许,梅河口市北方市场门前,李家永得知姚某的亲属许某在梅河口市内,遂指使他人持凶器将许某等人打伤。
同年7月,李家永和蓝贵金预谋雇佣外地人伤害姚某,并安排人员在姚家对面监视姚某的行踪。下旬李家永找到通化市无业人员王晓军等人准备殴打姚某,因为没有找到姚某使此次伤害计划落空。
8月1日中午12时许,王晓军找来杨明柱等3人,由蓝贵金带领他们来到姚家,杨明柱等3人持刀冲进了姚家,追砍姚某,姚见状只好从二楼跳下逃生,杨明柱也跳下楼追上姚某,将其头部和四肢砍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姚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事后,李家永分两次给这些行凶歹徒3万元。
酒后行凶强行抢药
1994年8月21日下午4时许,黑龙江省绥化市某酒店。徐成贵等人聚在这里喝酒,此间,他们和同时喝酒的陈某等4人发生了口角,继而厮打在一起。在殴打过程中,徐成贵持刀刺伤陈某等3人,陈某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二人重伤。
同年5月,外地业户王某在梅河口市经营医药行业已多年,他将价值10多万元的药品存放在李某家。田波知道这个情况后,找来王某逼他将药品交给自己,并殴打了和王某同行的人,最后田波强行命令李某将药品送来,据为己有。
1992年9月18日20时许,田波与周文学(另案处理)与通化电业局职工李某等人同乘一部电梯回房间,在电梯里田波说李某摸了开电梯的女服务员头发,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并厮打在一起。
电梯上楼后,周文学跑到田波住的房间,找来多名帮手;同时电业局同行的人员也赶到房间找到负责人钟某等人,大家一起赶了出来。此间,田波没有让李某下电梯,二人又返回了一楼大厅。周文学等人在酒店里找到铁管赶到一楼,将李某、钟某头部打伤,经过鉴定钟某为重伤。
关于田波:
通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潘学章说:“甚至有的小孩哭的时候,跟他一说田波来了,小孩吓得都不敢哭。你要在梅河口这地方提***、副***是谁,人们不一定能叫上名来,一提田波没有人不知道的。
记者在路过收费站的时候问收费站工作人员,这位田大人交不交过路钱。得到的回答是:“不交,这附近都知道他的车,不光咱梅河知道。
”陈大会再到街上去问普通百姓知道不知道田波这个人,得到的回答是:“田波那权力大,***办不了的事他能办得了,没人敢惹他的。”
田波被人叫做“黑***”决不仅仅是叫叫而已,他用了十年的时间,组成了一个80多人的团伙。这些人在一起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而且有着比较严明的组织纪律。比如说,他和另外一个团伙在这里发生枪战,战前要有动员会,而战后又有总结会。如果你想洗手不干的话,等待你的就会是流血。
一个叫屈年红的同案犯就曾打算离开田波的组织,但他被田波手下的人给捅了,顺田波者昌逆田波者亡。可以说他想办啥事就能办啥事,他想打谁就打谁,打完人没有敢报案的。
田波为了霸占某人的生意,指使手下用刀挑断了那人手脚上的大筋,使他成了废人。有人恨田波,但也有人爱他。记者听到一位官员在录音中说:“当时我们有些公务人员觉得,如果能跟田波吃上一顿饭或者见上一次面,很荣耀,回来可以向同事进行炫耀。所以他出没的地方排场很大,基本上是耀武扬威。”田波曾出钱邀请两位政府要员去日本游玩,其中就有一位是市人大主任。用老百姓的话说田波就相当于***这个级别了。
时间到了1999年的9月份,公安部门经过三个多月的核查,开始了大规模的搜捕行动。到11月份,田波被辑拿归案。但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会相信,就在110的办公室里,在众多荷枪实弹的警卫眼皮底下,田波一边打着电话,一边从这里走出去了,他就这样逃走了。
两年过去了,今年二月,吉林省公安厅打黑大队终于把这个公安部的A级通缉犯抓捕归案,公捕大会那天,梅河口市万人空巷。几天后,这个新闻和其他各省的打黑除恶消息就上了新闻联播。4月21日,吉林警方一举破获了以田波、于氏三兄弟为首的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团伙。
让我们看看田波都做了些什么。
为了使自己具备更雄厚的经济实力,田波于90年代中期开始在经济领域大做文章。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开办了兴宝煤矿、站前五金公司,承包了梅河制药厂和一些工程项目,初步估算,其固定资产达到1000余万元。那么,他是凭借什么来赚取到如此多的钱财呢?
首先,是强占土地。这个梅河口市郊的煤矿,是田波于1997年2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办的,共占用农民耕地约25亩。
在其开办煤矿的几年时间里,应交款28万多元,而田波只付了1万多元的现金和价值3万多元的煤炭。没办法,当地村委会只能用村民的提留款来替田波还钱。
这是田波房产中的一处,总面积大概2600多平方米,建楼时,应交给建设局的配套费和测量费,总计33万多元,而田波分文未交。并且,他还在1997年将其中一栋楼以高于市价一倍的价格作为抵押,在银行非法贷款240万元,这笔钱也至今未还。
田波暴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偷税、逃税。从1993年到1999年,7年里,他共欠税款200多万元,同样也是没交一分钱。
另外,他还欠梅河煤矿电费22万多元,欠原梅河口市农电局电费2万7千多元。7年里,田波欠梅河口市国税局、建设局、土地局等各部门的钱款,总共400多万元。
在采访中,我们还发现了这样一个情况,田波在梅河口市虽然只是一个个体户,可是他却具有不同于一般人的社会背景。
他的父亲曾任梅河口市的前身海龙县的副县长;二哥任市国税局副局长;大姐夫任市劳动局局长;二姐夫任市组织部副部长;另外,田波的大哥、堂哥、大姐和二姐也分别在市地税局、市检察院、市物价局和市人事局工作。
(系网名单:)
父亲
原海龙县副县长
大哥
梅河口市地税局红梅镇分局局长
二哥
梅河口市国税局副局长
堂哥
梅河口市检察院干部
大姐
梅河口市物价局干部
大姐夫
梅河口市劳动局局长
二姐
梅河口市人事局工资科科长
二姐夫
梅河口市组织部副部长
前不久记者陈大会采访了田波,被重兵看押的田波是在看守所里接受采访的,地点在遥远的中朝边境附近。
田波(以下简称“田”):被捕那天,不少老头、老太太都跟我打招呼。
陈大会(以下简称“陈”):你是不是一个好人?
田:我认为我是一个好人,但我说我全好那也不可能,因为打架了。
陈:你是公安部门通缉的A级逃犯,但你还说你是一个好人。
田:我办什么事都不违背自己的良心。
陈:你良心的标准是什么?
田:我良心的标准就是一般我不欺负人,并且我打架都是我有理的情况下我才打。
陈:是不是有这样一种可能,你自己的标准和社会上的标准不一样?
田:那有可能。
陈:好坏的标准不一样?
田;那有可能。
陈:你有没有危害社会?
田:危害社会,打架的事能算吧。
陈:你有没有危害经济秩序?
田:逃税的事儿我估计有,但我搞不清现在到底有多少。
陈:你有没有左右政府?
田:没有。
陈:官员都很怕你。
田;没有怕我的。
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田:那我不知道。
陈:你是不是江湖上的老大?
田:都说我是老大,这事确实有人这么说,并且有不少人管我叫老大。
这事我承认。
陈:你靠什么当老大?
田:我不靠什么,就靠朋友关系好。
随后陈大会又采访了吉林省梅河口市国税局局长徐刚
陈大会(以下简称“陈”):田波一共偷逃税款多少钱?
徐刚(以下简称“徐”):这个不太清楚,是通过报纸看到才知道有200多万。
陈:您作为局长,您调查田波偷逃税款的总额一共有多少?
徐:具体情况我不太知道,具体数目我不太清楚。
陈:您是国税局长,怎么会对这个数字不太清楚呢?
徐:你说不清楚本身就是不对的,是不是?
陈:您能告诉我为什么您不知道这个结果吗?
徐:他企业的申报都有,就是没有申报款额。
陈:就是没有缴税?
徐:最后的结果就是他申报的基本就是零。
陈:你们国税局有没有查过田波的帐?
徐:查过。
陈:他该缴税么?
徐:从帐面上没有发现问题?
陈:没有发现问题?
徐:对。
陈:不该缴税?
徐:对。
陈:后来怎么又出来偷逃200多万的税呢?
徐:他还是弄虚作假了呗。从帐面上看,他是不用纳税,进项抵出项抵平。实质上他的进项是要大的,比现有帐面上进项要大。
陈:就是说这个结果最后是公安局查出来的。
徐:对。
陈:为什么税务局查不出来呢?
徐:税务局这段时间对他查得不够。
陈:为什么力度不够?
徐:松于管理吧。
陈:为什么对他松于管理呢?
徐:具体原因我还不太清楚。
陈:总得有一个原因吧?
徐:这个原因我说不清楚。他这户企业并不是……
陈:他这户比较特殊是吧?
徐:不能说是特殊,要是按照法律,哪个特殊都是不好的,都应该进行检查的。
陈:这个事情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你有没有分析出来一个原因,为什么我们对他疏于管理呢?
徐:他这户企业因疏于管理,事出了之后,自己也想过这个问题。这么长时间没有检查,这是有问题的。就是在内部管理上也是有问题的。按照我们的检查职责,应该是每年对所有纳税户要检查到80%以上。
陈:如果每一户都偷逃200多万的话……
徐:那还了得,那就不用干这行了,那就失职了,
陈:田波的哥哥在这儿干什么职务?
徐:副局长。
陈:副局长?他偷逃税款和他哥哥有关系吗?
徐:现在不太清楚,我不太清楚,看报纸说好象是吧。
陈:这200多万怎么办呢?就偷逃了,没有了?
徐:那可不能不了了之吧。
陈:怎么办?
徐:最后的结果还是要按照程序走呗,还是要补税罚款,按照程序走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