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四人帮:认罪态度最好的王洪文为何被重判?
关于王洪文为什么被判处无期徒刑,《国际新闻界》1996年第五期,发表伍修权撰写的长篇回忆录《回忆与怀念》中,透露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量刑和宣判的内情,其中涉及王洪文:
1980年,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就是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公开审判。6月中央成立一个由彭真同志主持的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也叫领导小组),作为中央对审判工作的党内指导机构。我被推选入这个领导小组。
审判四人帮和林彪反革命集团,是党和人民的一致要求。198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特别决定,宣布成立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
在如何判刑的问题上,是经过不少的争论的。有人主张轻些,说将这些人养起来算了;有人主张重些,提出一定要判处死刑;也有人提出不轻不重的判法。可当时到处都是一片杀声,这对我们也是一种压力。在全体审判员会议时,大家同样认为江青、张春桥等人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开始都准备判决杀,但反复考虑以后还是不行,一要顾及国内外的影响;二要设想后代人怎么看,不能以一种义愤情绪来决定。
我们充分陈述了自己意见后,很快得到了各审判员的支持,最后又得到了中央的同意,即将江青、张春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别的主犯则分别判以无期或有期徒刑。王洪文还年轻,他自己就曾说过,十年以后再看分晓。对他判轻了可能还会出来起作用,他的地位也最高,罪行及影响仅次于江青和张春桥,所以将他判为无期徒刑。姚文元本来也应该重判,后来考虑到他搞的宣传活动许多都是上面指示了叫他办的,对他判重了就不大公道了,所以判了个二十年徒刑。
1981年1月25日上午,第一庭和第二庭的十名主犯全部押到一起,听取对他们的判决。十名被告显得十分紧张,他们也急于想知道自己将受到什么样的惩处。江青尽管平时装腔作势,这时也沉不住气了,当我念到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时,还没等我念出缓刑二年执行,她就慌忙叫喊起来。待我宣读完对江青的判决,法警立即给她戴上手铐,这时全场破例地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由于江青企图挣扎和还想喊反动口号,头发也散乱了。我看到江青正想捣乱,立即下令道: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当时我太兴奋了,竟少说了一句话,应该在下令前,先说由于江青违犯法庭规则、破坏法庭秩序依法将她赶下场的。当全部宣判完毕,并由江华庭长宣布将十名罪犯押下去交付执行时,全场洋溢起欢庆胜利的声浪。
历时两个月零七天,开庭四十二次的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公开审判胜利结束了!根据判决后的国际舆论来看,我们做得是正确的。
死缓二年以后怎么办?当时我们也有个初步设想。于1983年1月25日,对两案主犯宣判整两年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发表了一项裁定,宣布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江青、张春桥,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并说他们在死缓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其实,还应该说也无接受改造实际表现,但为了给他们减刑,也只能那么说。
1981年,在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不久,他的母亲王杨氏因脑溢血在长春去世。
在四人帮之中,王洪文最为年轻,也是身体最好的一个。但是,可能由于在四人帮中他的阅历最浅,心理承受力也最差,所以他在狱中显得非常苦闷,长吁短叹,愁眉苦脸。沉重的心理压力,使王洪文病倒了。
据王洪文弟弟王洪双说,王洪文自1986年起,离开秦城监狱,住入公安部所属北京复兴医院。他与张春桥住在同一幢病房大楼里,医疗条件不错。
1992年8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王洪文病逝电讯,全文如下: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王洪文因患肝病,于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
王洪文五十八岁,于1981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洪文于1986年患病后即被送医院治疗。
据北京八宝山殡仪馆火化工段月忠说,王洪文死后,被送往八宝山火化。为王洪文送行的有王洪文的妻子和王洪文的兄弟。段月忠回忆说:他兄弟跟他长得真像!
如今,王洪文的妻子和三个子女在上海过着普通市民的生活。王洪文的妻子崔根娣与王洪文的弟妹们常通信,而且还多次从上海前往东北老家看望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