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春玉被女婿告了 女婿借钱不还 岳母把女婿告上了法庭
(原标题:女婿借钱不还 岳母状告讨债) 近日,在陆川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的细致、耐心调解下,一起岳母状告女婿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化解。 岳母状告女婿还钱 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是岳母与女婿的关系。
李某自2009年3月起,以购买挖掘机和做生意需资金为由陆陆续续向陈某借款。到2012年1月22日止,李某共向陈某借款6.2万元,并立有借条。
后因李某与其妻子的关系紧张,岳母陈某就要求李某归还欠款,但李某一直拖欠不偿还。多次追索未果,陈某便起诉法院,要求法院处理。 庭前调解不欢而散 陆川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主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便召集双方到法院进行庭前调解。
被告李某辩称,他于今年的6月6日及6月7日分别偿还了1.1万元及1.9万元,总共3万元还给原告,另外之前还借有3000元是没有写借条的,因此目前还欠原告3.
5万元。这些在银行的监控录像还有陆城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可以证实的。但是原告对此予以否认,说被告分两次还的3万元不是偿还之前的债务的,而是因为李某打了她的女儿,赔偿给她女儿的赔偿款。
李某说:“既然你这样说,亲戚也没法做了,我一分钱也不会给你,法院要怎么判就怎么判。”说完,拂袖就走人了。一场协商调解不欢而散。 法官锲而不舍促成和解 本案在开庭前被告没有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也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在庭审中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
主办法官将该案件情况和庭长汇报后,庭长认为:“鉴于他们之间的关系,如果一纸判下,矛盾会更激化,鉴于被告的态度,到执行也是一个问题,虽然被告没有申请我们法院去调查取证,但是依职权我们应该去陆城派出所调查一下相关的材料。
” 经调查,原来被告于今年6月2日打了其妻子,6月9日在陆城派出所两位干警的调解下,被告赔偿了5000元给其妻子。
在调解过程中,两位民警均听到原告母女和被告3人谈及偿还3万元的事情,原告当时是想写收条给被告的,是其女儿(即被告的妻子)不肯让其写。
看来这件简单的借贷案是另有隐情的,只能在原告身上打开突破口了。主办法官通知双方开庭进行对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调解笔录及派出所民警证言进行质证,原告的态度没那么强硬了,对之前被告赔了3万元给其女儿,为什么后来还要被告赔5000元也不能自圆其说了。
在主办法官释明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耐心的沟通下,原告才说出了真相。今年6月2日李某打了其女儿,并说要离婚,其就要求李某偿还欠款。
偿还欠款前两人是商量过,李某去借钱来还给她。在6月6日及6月7日被告是偿还了3万元给她,但是后来听她女儿说,被告去借这3万元时,她女儿也签了名,而且是签了同一个债主及内容一样两张借条,其实只是借了3万元,虽然李某说过有一张是作废了,他已经撕了,但是她怕到时要其女承担6万元的债务,所以当李某要求其写收条时,她就没有写了。
主办法官解释说:“李某还钱给你,你收到他的还款,这是事实,不能说怕你女儿到时要承担债务,你就否认他的还款,你女儿签的借条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能与你这个案子混为一谈的。
”原告陈某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最后,在主办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李某承诺在今年11月20日前将会一次性偿还3.5万元给原告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