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名誉权案胜诉 被告@顾年時需道歉且支付5万元抚慰金!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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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4月17日消息,杨洋名誉权案胜诉,被告需道歉且支付5万元抚慰金!人红是非多啊,杨洋那么火,有人就想借他的名义来谋取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实在是可耻!所以法律自然也不会放过这样的人! 4月17日,杨洋诉"@ 顾年時"名誉权纠纷案代理律师社交平台发布案件情况说明,杨洋诉账号"顾年時"名誉权纠纷已在北京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洋胜诉.法院同时宣判,被告需向杨洋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律师发案件情况说明 据了解,2016年12月11日,微博用户赵某在其账

4月17日消息,杨洋名誉权案胜诉,被告需道歉且支付5万元抚慰金!人红是非多啊,杨洋那么火,有人就想借他的名义来谋取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实在是可耻!所以法律自然也不会放过这样的人!

4月17日,杨洋诉“@ 顾年時”名誉权纠纷案代理律师社交平台发布案件情况说明,杨洋诉账号“顾年時”名誉权纠纷已在北京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洋胜诉。法院同时宣判,被告需向杨洋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律师发案件情况说明

据了解,2016年12月11日,微博用户赵某在其账号“顾年時”发布题为“杨洋、杨洋团队及杨洋粉丝做的极品事情”的长篇文章,文章中涉及不少侮辱性言辞。随后,杨洋及团队委任律师进行处理,并将该用户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洋胜诉。判决认为被告赵某所发表的文章多出失实、歪曲事实,使用大量侮辱性描写攻击和贬低原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并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社交网站首日发布道歉声明,并需要向杨洋支付5万元的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