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全过程
1952年,党中央批准了华北局关于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的建议,用两颗子弹,宣示了反腐肃贪的意志和决心。
这是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保持党政机关廉洁,反对贪污腐败的初战。尽管刘、张二人在民主革命时期有过功劳,但作为执掌着全国政权的党,必须对党内极端腐化堕落分子严加惩处,中共河北省委提出的处理意见说:若不严加惩处,我党将无词以对人民群众,国法将不能绳他人,对党损害异常严重。
就在这两声枪响之后两个月,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反贪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公布施行。
4A特急电报
1951年11月29日,一份标有四个字母A的特急电报,由华北局呈达中共中央。
电文传到中南海时已近午夜。中央办公厅按规定程序送到毛泽东的办公桌上时,已经是11月30日凌晨。
夜间工作、批阅文件是毛泽东多年的习惯。而面前的这封电报,让他震怒不已。
电文的标题是《河北省天津地委贪污浪费现象严重拟将刘张逮捕法办》。“刘”指的是前任天津地委书记、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刘青山;“张”是时任天津地委书记兼行署专员的张子善,二人“总计贪污挪用公款约二百亿元(旧币)”“日常生活铺张浪费,任意挥霍”……
1951年的11月间,毛泽东的案头已经收到了大量类似内容的文件和报告。中国共产党刚刚取得政权,腐败现象就开始滋生,这让毛泽东先是震惊,继而愤怒。
毛泽东对新中国成立后党内可能出现的腐败蜕化现象早有警觉。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出了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和“两个务必”的重要思考。在讲话中,毛泽东提前做了预见: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
此话不幸言中。
有籍可查的第一份直接反映党内腐败现象的报告,来自中共中央东北局,送达党中央的时间是1951年的11月1日。
东北是全国解放较早的地区,作为一个大行政区,比其他地方早一年进入和平建设状态。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也就较早地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
东北局书记高岗在报告中列举了在运动中揭发出来的一些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其中提到:沈阳市仅在部分单位中就揭发出3629人存在贪污行为;东北区贸易部检举和坦白的赃款高达5亿元人民币(文中除有注明的外均使用旧币制单位,每一万元约为新币制人民币一元)。
针对这种现象,从9月份以来,东北局一级机关和各省市先后开展了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高岗的报告上,毛泽东作了这样的批语:“再不进行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我们就会犯大的错误。”
这份批示签发于11月20日,仅仅10天后,就接到了反映刘青山、张子善“大的错误”的特急电报。
毛泽东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他当即以中央名义拟出电报稿,不但回复华北局,而且转发中央各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措辞极为严厉:
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次日,毛泽东通宵未眠,拟就了长达7000多字的《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新中国成立后的党内第一次廉政风暴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