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大江东去》为何犯忌?

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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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北宋文豪苏东坡的<大江东去>词(<念奴娇·赤壁怀古>)被誉为"古今绝唱".记得当年高二语文课上,我曾对这首词下阕中的两个"发"字,颇感困惑和

北宋文豪苏东坡的《大江东去》词(《念奴娇·赤壁怀古》)被誉为“古今绝唱”。记得当年高二语文课上,我曾对这首词下阕中的两个“发”字,颇感困惑和不解: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我们知道,古代诗词因属短小文体,要求尽量节约用字,做到在有限的词汇中容纳尽可能多的内容。因此,避重字是增内容的必要手段。南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熔裁》中说:“同辞重句,文之疣赘也”,反对字词重复使用。清代陈廷焯在《白雨斋词话》中也说:“词中连用叠字,……皆非正道。有志于古者,必不屑为。”除非特殊情况,重复用字一般为填词之大忌。

那么,百字长调《念奴娇》中为何会出现“同字相犯”?天纵之才的苏东坡为何行词人不屑之事?

在繁体字中,简化字“发”分别对应着字形、字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汉字:表示“发送”、“发财”之意的“發”(fā,阴平),表示“头发”、“理发”之意的“髮”(f,去声)。简化字将“發”、“髪”同音合并,另造新字为“发”。

关于“發”字,《说文解字》释为:“發,射發也。从弓,癹声。”故“發”字以“弓”为形符,表示“把箭射出去”。成语“万箭齐发”、“引而不发”用的都是“發”字的本义。

关于“髪”字,《说文解字》释为:“髪,根也。从髟,

声。”故“髪”字以“髟”(biāo)为形符。“髟”为毛发下垂的样子。“髪”的本义就是“头发”。成语“怒发冲冠”、“断发文身”用的都是“髪”字的本义。

如今,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频繁,社会上也有不少人喜欢上了繁体字,在招牌、广告、包装上面加以使用。但是,由于不清楚简化字和繁体字之间的对应关系,常常不期然闹出一些笑话来。这个“发”字尤为典型。比如把“美发”、“理发”写成“美發”、“理發”;把香港著名影视艺人周润发写成“周润髪”,人家本来是希望“发家致富”的,结果变成洗发水“润髪”了。

还有海派书画大师程十发先生,在某些渴望发财的人眼里,这个名字实在太好了。但从程十发先生的落款我们知道,他的名字应为“十髪”(见下图)。典出西汉贾谊的《新书》,其《六术》篇上有云:“十毫为髮,十髮为氂(按:《集韵》注为“陵之切”,音l,后作“釐”,今简为“厘”),十氂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原来“十髮”是尺之千分之一,十分微小。取这个名字,含有自视甚小的谦卑之意。

再比如上海市中心有座“银发大厦”,如果不了解其历史背景和现有功能,光凭招牌上这四个字(见下图),很多人都会误以为是“银發大厦”,孰不知应为“银髮大厦”。

如此“發”、“髪”不分,真是乱了套也。故此,建议恢复繁体字“髪”;保留使用发财的“发”(fā),使其成为单音字。“发”的写法源于繁体“發”字的草书楷化(见下图),是有一定根据的。

(隋)智永 (唐)孙过庭 (元)赵孟頫

《真草千字文》 《书谱》 《行书二赞二诗卷》

倘如此,当我们看到“妈妈摸着孩子的头发笑了”这句话,到底是“妈妈摸着孩子的头 / 發笑了”,还是“妈妈摸着孩子的头髪 / 笑了”?就不会丈二和尚摸不清头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