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渠军衔 建国前的解放军军衔:为何新四军军长军衔是最高级
今年(编者按:2005年)是我军首次实行军衔制50周年。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我军未能实行军衔制度。但是,当时我军部分人员曾有过军衔,有些高级干部还佩戴过缀有金星的中将、少将领章。而且,恐怕很少有人知道,战争年代我军还曾两次酝酿在全军范围内实行军衔制度,只是受当时战争环境和物质条件的限制,这一愿望未能实现。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革命军里许多中共党员都有军衔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武装,许多后来的我军将帅当时都在国民革命军中任职,并且都有军衔(当时叫军阶或阶级)。譬如朱德就曾有过中将军衔。从近期发现的朱德亲笔撰写的一副对联中可以看出,朱德授中将的时间是在1922年春之前。1922年春,时任云南警察厅秘书长的杨廷材要回云南老家为母亲祝寿。他的好友——即将赴欧洲留学的朱德知道后,挥笔写下对联一副,上联:片瓦传千古,下联:懿型式一乡,横批:云蒸霞蔚。落款是“勋五位三等文虎章陆军中将朱德恭撰”。杨廷材回乡后,很快请人将此联用行书书写并镌刻在一块大石碑上。
后来,朱德从欧洲留学回国,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军党代表兼代理政治部主任。1926年10月15日,授任陆军中将加上将衔。国民革命军中将加上将衔的规定,是沿用了晚清和北洋政府的加衔制度。陆军中将符合晋升上将条件者,因受员额所限可先加上将衔,佩戴上将军衔,享受上将待遇,待上将空出缺额后,再从中将加上将衔者中择优正式晋升上将。
在国民革命军中,授过将官军衔的中共党员至少有20人。他们是:
陆军中将加上将衔:刘伯承,1926年12月31日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十五军军长(未就职。1927年4月撤);贺龙,1927年6月15日任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二十军军长(1927年8月2日撤)。
中将有10余人:郭沫若,1926年9月25日任国民革命军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1927年7月任第二方面军政治部主任;周恩来,1926年1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李富春,1926年9月8日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林伯渠,1925年8月26日任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叶剑英,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新编第二师师长、第四军参谋长;叶挺,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军第二十四师师长;李之龙,1926年3月任国民政府海军局党代表兼代理局长;刘伯坚,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政治部主任;周逸群,1927年7月任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二十军第三师师长;等等。
少将则有孙炳文(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季方(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十二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萧劲光(国民革命军第二军第六师党代表)、刘志丹(国民革命军平凉甘军新编第十三师十一旅旅长)、蒋先云(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三师第七团团长,追授陆军少将)等10余人。
他们的军衔,都是在南昌起义前获得的,即中国共产党建立革命武装之前。1927年南昌起义后,许多国民革命军军官放弃了军衔和高官厚禄,脱下了将校呢军服,换上了粗布军装,投身革命阵营。被称为“红军之父”、“布衣司令”的朱德有一副对联,生动描述了红军将士同甘共苦的情景:“白军中,将校尉薪饷各有不同;红军里,官兵夫待遇完全平等。”
抗战初期,八路军、新四军部分人员曾有过军衔
抗日战争初期,大敌当前,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部队编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服装等,基本都与国民党军队相同。
从1938年3月八路军一二○师给中央军委参谋长滕代远的关于营以上干部履历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当时八路军的高、中级干部均有军衔:师长、副师长为中将;师参谋长、旅长、副旅长一般为少将;师参谋处长、旅参谋长、旅政治部主任、团长、支队长一般为上校。如一二○师师长贺龙、副师长萧克均为中将;一二○师参谋长周士第,三五八旅旅长卢冬生、副旅长张宗逊,三五九旅旅长陈伯钧、副旅长王震,三八五旅旅长王宏坤、副旅长王维舟等均为少将;一二○师参谋处处长彭绍辉、三五九旅参谋长郭鹏、三八五旅政治部主任谢扶民、七一五团团长王尚荣、七一六团团长贺炳炎、七七○团团长张才千、一二○师雁北游击支队支队长宋时轮等均为上校。1938年12月13日,八路军一一五师在给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关于少校以上干部战绩的报告中也提到,六八五团团长杨得志、六八六团团长杨勇等均为上校。
红军刚刚改编为八路军不久,一位旅长到延安见毛泽东,递上了“少将旅长”的名片。毛泽东先有三分不快。随后,毛泽东问了几个有关部队的问题,该旅长的回答令毛泽东不是很满意,于是毛泽东斥之:“什么少将芝麻酱!”这就是所谓的“少将旅长名片事件”。可以看出,当时至少旅级干部的军衔是公开的。
当时八路军、新四军干部的军衔,主要见于履历表、报告中,本人一般也知道,因未普遍实行,而且只是在抗战初期有过记载,以后就逐渐不再提军衔而只提干部的职务了。我军在这一时期佩戴过军衔的只是少数指挥员,如北伐名将叶挺等。在日寇铁蹄蹂躏中华大地、神州四处燃起抗日烽火的形势下,叶挺临危受命,于1937年10月出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军长,并被授予中将军衔。国际友人爱泼斯坦在《抗日战争中的新四军》一文中写道:“改编为新四军后,游击队员们必须识别不同的军衔,服从他们不认得的人的命令。他们的日常生活受到严格的军事纪律的约束,这是他们以前不习惯的。”
由于是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共中央派出部分干部参加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工作,他们也曾有过军衔。如周恩来就曾有过中将军衔。周恩来那时是中共中央长江局副书记、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的首席代表。抗战爆发后的1937年9月,蒋介石为表示与各党派的团结和笼络人心,特邀周恩来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还授给他中将军衔,享受上将待遇。按国民政府的规定,中将的月薪为160块大洋,而周恩来却被特准享受每月240块大洋的上将待遇。但周恩来律己甚严,每月领到这笔“巨款”后,都一文不留地作为党费上缴,自己也和长江局其他同志一样,过着与延安一样的供给制生活。
南京陷落之前,南京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等党政军机关已迁至武汉,周恩来住进中共中央长江局驻地。当时,长江局大楼内住有两名中将,即周恩来和叶剑英(十八集团军参谋长),还有四个高级参谋即李涛、聂鹤亭、张经武、边章五。时任长江局书记的王明曾口占一对联:“一门两中将,三楼四参谋。”另外,受国民政府之邀,郭沫若于1937年9月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中将军衔。
抗战初期,为了与国民党军打交道方便,在国统区的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有过军衔。如在1939年6月12日“平江惨案”中被国民党军杀害的新四军平江通讯处主任涂正坤、副官罗梓铭,军衔分别为上校和少校。
在抗战期间,还有一位外国女性获得了军衔。她名叫王安娜,是一位哲学博士。年轻时,她积极参加反对德国法西斯的斗争,不畏强暴,曾两次被捕入狱。后来,她和一个在德国从事革命活动的中国共产党人结了婚,并双双来到中国,参加中国的抗战斗争。1939年4月,周恩来亲自任命王安娜为八路军少校,负责从重庆到贵阳这条八路军接受国际红十字会药品和补给物资的“红色交通线”。王安娜在抗日斗争中机智勇敢,为中国革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是我军历史上第一位获得军衔的外国女性。
东北抗日联军和新疆民族军中曾有过苏联军衔
1940年初,东北的抗日斗争到了最艰苦的时期,日寇对东北抗日联军发动了多次猛烈的进攻,东北抗联伤亡惨重。为保存我党在东北唯一的抗日武装,东北抗联奉命进行了战略转移,除留下少数部队在东北坚持战斗外,其余大部分部队陆续撤退到苏联远东境内。至1942年前后,在海参崴以北26公里处与伯力东北方向70公里处,分别建立了东北抗联的南、北野营两个训练基地。
1942年7月16日,苏联方面代表通知东北抗联领导人,苏方同意将在苏联境内的东北抗联南、北野营以及在中国东北活动的抗联部队统编为一个旅。7月22日,苏联红军远东方面军司令阿巴纳申科大将在伯力接见了抗联领导人周保中(东北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李兆麟(东北抗联第三路军总指挥)、金日成(东北抗联第一路军第一支队司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留在苏联远东境内的东北抗联部队加以扩充整编,统编为“东北抗日联军教导旅”。
委任周保中为旅长,李兆麟为政治委员(后改任政治副旅长)。教导旅另授番号为“苏联红军远东方面军独立第八十八步兵旅”(亦称“中国旅”),对外代号为“8461步兵特别旅”,全旅1500人。因为该旅由中国、朝鲜和远东苏联籍华人组成,所以又称“国际旅”。
该旅名义上归苏联红军远东部队代管,装备由苏联方面供给,服装按苏军陆军服装配发,干部战士被授予苏军军衔,凡正排长以上者按苏军军官标准发薪金,但在内部保持抗联的独立性和中共的单独组织系统,执行抗联独立的战斗任务。
1942年8月1日,由东北抗联部队改编的中国教导旅正式组建完成。旅长周保中,政治副旅长李兆麟,副旅长兼参谋长萨马尔钦科(后为什林斯基)、巴达林,副旅长兼后勤部部长德勒,政治部主任西辽金,副参谋长崔庸健。第一营营长金日成、政治副营长安吉;第二营营长王效明、政治副营长姜健;第三营营长许亨植(因牺牲未到职,后由王明贵继任)、政治副营长金策;第四营营长柴世荣、政委季青。
既然抗联教导旅纳入了苏军编制,也就很自然地按照苏军的规定给各级官兵授予了军衔。于是,抗联的干部们的肩上便有了被东北人称为“大军杠”的军衔标志。当然,他们戴的是苏军肩章。虽然周保中、李兆麟等人当初都是当过军长、总指挥的人,但苏联人可不管你这些,他们看的是你现在手上掌握着多少人马。这样,身为旅长的周保中和旅政委的李兆麟只得到个少校军衔(一年后周保中晋升为中校),副参谋长崔庸健和金日成等各营营长、政治副营长被授予大尉军衔,各连连长等被授予中尉军衔。周保中等人对此并不计较,重要的是保存下来了。
1945年8月9日,苏联对日宣战,苏联远东红军迅即出兵中国东北。抗联教导旅配合苏联红军参加了对日本关东军的作战。抗战胜利后,教导旅编入东北民主联军,各级官兵的军衔也随之取消。
在抗战末期,后来受中共领导的一支部队也曾实行过苏军的军衔,这就是新疆民族军。
1944年9月,新疆北部尼勒克县乌拉斯台地区的人民为反抗国民党顽固派,争取政治民主和民族平等,举行了武装暴动。不久,这场暴动发展到伊犁、塔城、阿尔泰地区,亦称“三区革命”。1945年4月8日,在伊宁以暴动队伍组成的游击队指挥部为基础,成立了新疆民族军。帕里诺夫任总指挥,祖农·太也夫任副总指挥,玛加诺夫任参谋长,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任政治部主任,下辖8个团又4个营共1.5万余人。7月,民族军主力向塔城、阿尔泰地区进军,尔后挺进准噶尔腹地。9月下旬,进抵玛纳斯河西岸,与国民党军隔河对峙,威胁迪化(今乌鲁木齐)。此时,民族军发展到13个团共3万余人。1946年6月,民族军按照“三区”临时政府与国民党政府谈判签订的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即“十一项和平条款”)进行整编,部队减为6个团共1.3万余人。
1947年,国民党政府撕毁协议,武装进攻阿尔泰和玛纳斯地区,民族军奋起抗击,保卫了“三区”。从1948年起,民族军参照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原则教育部队,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得到改善。1949年10月,民族军为接应人民解放军入疆,自玛纳斯河以西分别进至东疆和南疆。
12月上旬,一部到达迪化,与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会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1950年1月10日,民族军在伊宁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法铁伊·伊凡诺维奇·列斯肯任军长,顿星云任政治委员,伊斯哈科夫·马尔果夫任副军长兼参谋长,曹达诺夫·扎伊尔任副政治委员,努利耶夫任政治部主任。
所辖第十三师,由买买提·伊敏诺夫任师长,马洪山任政治委员;第十四师,由阿里木坚诺夫·乌拉拜音任师长,胡正任政治委员,另直辖两个骑兵团,共1.
3万余人,归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建制。为了加强对这支民族军的领导,第一野战军领导决定,从第一兵团抽调一批优秀的政工干部到第五军工作,在该军迅速建立党的组织和政治工作制度,使这支民族军成为在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一支人民军队。
新疆民族军实行军衔制度,上自司令,下至列兵,均佩戴军衔标志。值得注意的是,其军衔等级设置与国民党军队不同,而是采取了苏军的军衔等级。其军衔等级为: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新疆民族军中实际最高军衔为中将,民族军总指挥帕里诺夫和继任者木奴诺夫曾被授予中将军衔。
抗战胜利后,参加“军调部”工作的中共代表均有军衔
1945年9月,抗日战争刚刚结束,驻我国东北的苏联红军要求我党派负责干部去沈阳,协调苏军与我方的行动。党中央派彭真、陈云、叶季壮、伍修权、段子俊、莫春和6位同志担此重任。考虑到苏军有军衔,我党也给这6位同志授了军衔:彭真、陈云、叶季壮为中将,伍修权为少将,段子俊、莫春和为上校,并用中、俄两种文字写下了任命书。前些年,有些书刊摘转文章认为“这6位同志是最早获得我军军衔的人”,此说显然是不确切的。这6位同志中的伍修权,早在抗战之初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处长时就被授予过上校军衔。
《训令》规定了三项评级标准,即:“历史长而且革命意识坚强;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现任职务。”其中最主要的是对革命忠诚,尽忠职守。
这次拟议的军衔等级,是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衔级设置的,为六等十六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训令》发布后,中央军委于8月20日又发出《重新规定部队等级制度的指示》,要求在评级时,“不拘于一般军队的成规,不迁就国民党的制度,按照我军之特殊性质,以便于确立指挥关系和工作关系及增进团结为原则”;“战斗员不宜分等级”等。基于以上要求,八路军领导机关和部分正规部队曾进行了评衔活动,东北抗日联军也做了实施军衔制的准备工作。但是,正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受当时的物质条件制约,与部队的稳定、集中程度密不可分。艰苦而频繁的作战环境,使各部队无法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评衔工作。因此,当时除了驻国统区八路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授了军衔之外,整个部队由于“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评衔工作进展缓慢。直到1942年2月3日,有的军区在关于《精兵政策及等级制度的布置》指示中,还在做评级评衔的具体要求。
1941年和1942年的两年间,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阶段,授衔工作不可能继续进行。1942年4月2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根据当时军事斗争的形势,联名发出了《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的指示,指出“规定军衔对军队正规化固有帮助,然而目前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已“超过现有物质基础”,这时“过分强调正规化”,“无益反而有害”,而且“军队分散,全军等级不宜统一,一地区自行规定亦为不妥”,所以“暂时概不划分干部之等级军衔”。
第二次是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后。1945年10月至1946年初,经过谈判和协商,国民党接受了共产党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中共中央于1946年2月24日在《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衔,以便将来在国防部占有一定地位。”“由国家按级一律待遇。”因此,中共中央决定:“我军各级干部即须实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
《指示》下达后,我军的军衔等级评定工作随之展开。这次拟定的军衔等级,与1939年的那次基本一样,也是六等十六级,除将新兵改为二等兵外,其他各衔级设置和衔称均未变。
1946年3月7日,新四军、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对新四军官兵阶级(军衔等级)作了明确规定:
新四军军长、政委为上将;
副军长、副政委为上将或中将,参谋长为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