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李汉柏死因 云南省纪委书记李汉柏作反腐工作报告

20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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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07年1月22日中共云南省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1月21日至22日在昆明举

(2007年1月22日中共云南省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1月21日至22日在昆明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0人,列席346人。

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传达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全会审议通过了省纪委书记李汉柏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服务全局,务实创新,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白恩培出席省纪委二次全会第二次大会,并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一致认为,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尤其是努力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白恩培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对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0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会提出,2007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

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促进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要找准反腐倡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切入点,围绕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深化改革的举措、和谐云南建设的要求、推进党的建设的任务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大力倡导良好风气,为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端正风气,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大胆负责、勇于开拓的积极性。

要采取有力措施,狠刹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义,狠刹怕得罪人、当好好先生的好人主义,狠刹无中生有、乱告状的个人主义等歪风。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敢大胆管理以及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乱告状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认真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

第四,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继续重点查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和核销金融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等。

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第五,坚持纠建并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坚持纠建并举,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

第六,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学习制度,坚决执行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勇于创新制度。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第七,强化监督和制约,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切实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监督。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全会强调,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举各方之力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

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的要求,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身体力行地做学习进取、务实创新、团结干事、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的表率,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全会号召,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不断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