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初二男生 威逼利诱男生强奸亲生妹妹(图)
男子性侵初二男生,威逼利诱男生强奸亲生妹妹(图)。近日,台湾媒体报道,一名50岁的台湾康姓男子,2010年2月期间性侵犯好友的儿子“小波”,事后威胁利诱小波猥亵两名亲生妹妹,导演了场惨无人道的兄妹乱伦。花莲地方法院法官针对这项变态的行径做出判决,康某须接受执行有期徒刑14年零4个月的惩罚。
男子性侵初二男生据报道,纯朴偏远的农村竟发生大逆不道的行为,连法官也看不下去,判决指出,康某利用与小波父亲莫逆之交之便,取得信任,却借机对好友的小孩伸狼爪。康某从2007年就性侵就读小学5年级的小波,还以给500元新台币零用钱利诱、逼迫小波猥亵两名妹妹,若不从即殴打,并恐吓“不准跟家长说”。小波不仅是被害者,懵懵懂懂又被迫成了加害者。
康某还经常跑到小波就读的初中,物色落单初中女生上下其手。去年2月刚开学第二天,康某先打电话骚扰某女学生,又趁下课,准备对她性侵,幸女学生脱逃,向师长求救并报警处理,才揭露这起“恶狼导演手足乱伦”案件。
法官审理认定康某共犯下妨害性自主等12项罪名,判21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应执行14年零4个月。这个男子如此可恶,不仅性侵男生,还威逼他强奸亲生妹妹,行为恶劣至极。现在法院仅仅判其21年零9个月,未免太轻了!
为何天下会有如此禽兽的男子?难道这个人是变态的吗?难道他是没有人性的吗?显然,这个男子是一个极度变态和危险的人,若不判处极刑,只会令更多的女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