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事件简介 张彦个人资料简介 女版药家鑫结果
导读: 张彦,山东省医专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教研办公室员工,现在任大一的中医讲师,曾教过人体解剖学、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在山东临沂香榭丽都小区门口撞飞一母女后却裸体阻拦救人.........
张彦个人资料简介
张彦,山东省医专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教研办公室员工,现在任大一的中医讲师,曾教过人体解剖学、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在山东临沂香榭丽都小区门口撞飞一母女后却裸体阻拦救人,因此遭到谴责,被人称为女版药家鑫。2012年11月12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的鉴定结论是“1、急性短暂性精神病;2、无刑事责任能力。”
女版药家鑫张彦
事件描述
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上看,张彦撞飞人后,情绪特别激动,而撞飞的一位小孩当场死亡,母亲被送往医院急救,目前尚未脱离危险,而此前张彦裸体拦住救护车的行为真是恶毒,不知道作为一个老师是怎么教书育人的。张彦已被警方控制接受调查,事件有关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具体行为
严重超速
有目击者称,事发当时张彦的车速非常快,甚至让人误会司机是否是在小区内飙车。
新闻称,张彦驾驶的车辆将其中一位年幼的女性受害者(仅四岁)撞得飞起,并“越过了2辆停在路边的车,落在了第三辆车的车底下。电动车被撞成了两段”。
故意撞击的嫌疑
1、有目击者认为,事情发生的过程非常快;同时,也没有目击者表示看到或听到事发时张彦采取了刹车动作。
2、视频中小区路面亦没有看到刹车痕迹。
3、有新闻称,张彦的肇事车辆撞人后并没有立即刹车,而是“又分别刮擦了几辆车后,冲出院子,停在了这条路尽头的一堵墙下”;“肇事车辆撞到电动车后仍冲出十几米远”。
阻扰救援
1、视频显示,张彦情绪激动(或伪装激动),并以疯狂(或伪装疯狂)的举动阻止路人靠近和实施救援。一位60多岁的女性目击者这样描述张彦当时的行为:(目击者本人)曾试图过去劝劝她,被她所说的话吓得没敢靠近,“当时她冲我喊,‘小三’,我要杀了你!”
2、视频还显示,张彦肇事(本小节的编纂者对此事件是肇事还是故意杀人仍存有疑虑。但在有关部门的鉴定或判决结果发布之前,仍然采用较轻的罪名对其进行描述。但这一表述并不是编撰者个人对此事件的定性)后脱光衣服躺在小区公路中央,阻止救护车前往救援。
补充语言分析
说出小三这个词,她似乎想表达自己是某种意义上的受害者,但一般人在这种“激愤”情况下通常会直接说出情敌的名字或侮辱性的词汇(比如狐狸精一类)。而她选择“小三”这类抽象的、难以确定具体对象的词汇,并不利于自己仇恨的表达。小三虽然是俗语,但并不十分适合口语,特别是快速的口语。急于发泄情绪的人一般不太会选择这样的说法方式。
张彦使用了“我要杀了你”,而不是“我要杀了她”,或者“我要杀了小三”。“你”作为第二人称具有非常明显的指向性。这与前面“小三”的抽象性、模糊性十分矛盾。她应该是想让人觉得自己把邻居老奶奶误认作仇人当面。
此外,被仇恨蒙蔽了心智的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控制和计划。所以他们在发泄情绪时一般会使用辱骂和诅咒性的词句。所以张彦当时神智不清,把前来劝慰她的邻居老奶奶误当做小三这个抽象个体,她最合理的表达是“你给我滚”或者“你去死吧”。而不是“我要杀了你”这个带有明显行动倾向和计划性的语句。后者一般是清醒、理智的仇恨者用以自我激励和明确目标。
综合以上两点,本小节的编撰者认为,张彦的这种“激愤”的状态可能源自伪装。
故意伤害和杀人
视频(从约2′12″‘开始’)还显示,当救助者将受害小女孩抱上救护车后,躺在救护车前的张彦突然从地上站起,快速跑近救护车,并从车辆的侧门进入,将受害人抱出,并摔在地上。将已获救的受害人向地面撞击,这种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有新闻转述受害者家属的表述,称,小女孩获救时仍有呼吸,但被摔击之后开始“倒抽气”。随后小女孩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应该是一次单独的故意杀人。
结果
截止到2012年6月27日下午,此事共造成一名四岁小女孩死亡,一名有两个孩子的中年妇女重伤垂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