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之歌 佘祥林索赔437万 佘家父子同时为佘母之死索赔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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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被问到之前在佛山治疗腰椎情况如何以及是否还会回佛山,佘祥林表示,他十分感谢该医院的治疗,现在腰椎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随后,记者转告佘祥林,广

被问到之前在佛山治疗腰椎情况如何以及是否还会回佛山,佘祥林表示,他十分感谢该医院的治疗,现在腰椎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随后,记者转告佘祥林,广州一家专门治疗眼睛的民营医院希望他能到广州治疗眼睛。周律师表示,现在他们忙于索赔事宜,可能过一段时间佘祥林考虑到广州接受治疗。

专家访谈 缺少精神赔偿的国家赔偿不完整

“但一个人被错当成罪犯,他遭受的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痛苦,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伤害,甚至有些人因此家破人亡,这些精神上的伤害,如果没有得到赔偿,对于一个公民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对于一个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律来说也是不完整的。”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对记者说。

而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符启林教授则分析,之所以现行的《国家赔偿法》老是遭遇尴尬,是因为它已经实行了10年。10年前制定这部法律时的指导思想与现在已经差很远了,当时我国的关于“保护人格尊严、重视精神损害”的法律精神刚刚才得以确立,法制建设还很不完善,一下子不可能就在《国家赔偿法》中肯定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这是有历史渊源的,但国家赔偿中有精神损害赔偿这是迟早的事,目前世界各国大都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且数额很高,但对于我国国家赔偿多少,这要考虑到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时报记者 李朝涛

知多 何谓国家赔偿?

据了解,我国目前实行的《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由八届全国人大颁布,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有了10年的历史。

《国家赔偿法》中规定了两种赔偿,一为“行政赔偿”,专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或财产权时,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其二是“刑事赔偿”,专门对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四家单位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对公民进行错捕、错判时,或者违法查封、扣押财产时,公民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佘祥林案就是一种典型的因错捕错判导致的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