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培平判决书 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被判12年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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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日上午对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沈培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日上午对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沈培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在案扣押的房产变价后折抵赃款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沈培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沈培平利用担任云南省腾冲县委书记、原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归案后,沈培平能够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沈培平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鉴于其在接受审查之前有毁灭罪证的行为,且受贿赃款、赃物未全部退缴,对其重大立功表现,依法不予减轻处罚,但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