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斌公安 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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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宁德市局党委委员.福安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陈国斌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宁德市局党委委员、福安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陈国斌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群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汪敬华任副组长,治安、禁毒、督察、宣传、法制、指挥中心等局属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交管大队勤务机动中队,汪敬华副局长兼任主任,汤曦、余光为联系人。

各单位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要在各级政府和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

(二)加强力量保障。要切实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摆在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紧紧抓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的重大机遇,加强汇报沟通,力争在人、财、物等方面得到更大支持,建立交通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各部门警种要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交管部门要担负事故预防主要工作指导责任,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优势作用,为一线民警执法提供服务保障。要紧密结合综合警务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各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乡镇派出所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派出所要明确分管所领导和专职交通管理力量,建立交通协管员队伍,加强路面管控、道路隐患排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落实“五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市局将组织加强检查督导,确保职责落实,不允许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三)加强队伍管理。要始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队伍,以抓队伍成效来推动综合整治工作。要强化战时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克服消极、厌战等不良情绪,要关心一线民警的工作生活,做好后勤保障,始终保持队伍的良好精神状态。

要狠抓能力建设,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坚持严格、文明、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交通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大力解决不规范、不公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警种和现役部队要深化“两车”整治,开展全警交通安全大教育,坚决杜绝开霸王车、特权车等恶习,做文明交通的楷模。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部门挂点制度,加强面对面的指导帮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机制。市局督察室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掌握工作进展,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部署。

同时,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进度落后的,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完成期限,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把大会战工作成效作为年内公安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安督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如实立案。要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抓好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的如实统计录入工作,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数据指标的真实性。省厅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如实立案统计专项督导,发现不如实立案统计的,坚决给予单位和领导、责任人行政处分。

(六)加强责任落实。为确保“三年行动”工作目标的完成,市局将强化问责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坚决问责,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死亡事故上升的要坚决问责,对重点车辆检验和报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要坚决问责,对交通事故立案、事故原因录入不实的要坚决问责,对驾考违规的要坚决问责。

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级公安局要向市公安局汇报检讨。对于综合整治成效显著,辖区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宁德市局将予以表彰。

各派出所在每年12月20日前要将本辖区当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市局整治办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福安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