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遇性侵 谁让防线层层丢失
【男童遭人猥亵并以裸照相胁】近日,太原市一刑警队接到一名母亲报案,称自己年仅13岁的儿子小亮遭人猥亵,嫌疑人甚至拍下照片来威胁孩子进一步“发生关系”。目前,王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警方刑事拘留。为什么男童被猥亵、性侵的概率在逐年上升?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线究竟在哪?
【行走在病与罪之间:恋童癖】 “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受害者为女孩或男孩,年龄多在10一17岁之间。恋童癖像循环的链条,一旦患上便很难治疗,常常会祸及儿童,对他们心理造成影响,导致疾病的再度形成。曾获诺贝尔医学奖的加德塞克教授,从新几内亚带走了56名儿童,大部分是男孩,最终被爆出是恋童癖,被判一年监禁。
【男孩比女孩更安全?】5月28日,最高法院发布了五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起猥亵男童案。生活中,人们的固有观念是:女童是性侵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实际上,一些调查数据显示,性侵男童并不少见,相反,男童被性侵的可能性更高。
【儿童入“狼口”】身为4岁男孩的父亲,37岁的河北农民魏某在5年间通过金钱和零食诱惑,猥亵7名不满14岁的男童。最早被他猥亵的男生为了钱,还介绍其他伙伴入“火坑”,直到一名男童告诉家长,魏某才东窗事发。去年,丰台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从重、从严判处魏某有期徒刑5年。
【七岁的病原体】“我的孩子被老师性侵了!”湖北武穴市一名7岁男童遭老师性侵半年,甚至患上性病。孩子说老师每天都买好零食,让他在厕所的一个死角等待,被性侵已有半年之久,甚至被查出患有尖锐湿疣,肛门外部都是肉瘤。图为医生出具的诊断书。
【儿童相见不相识,不问客从何处来】2010年11月,陕西潼关县的一名10岁的小学生在失踪一晚后,出现在初冬的麦田里,上身裹着一件单薄的校服,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调查发现,男孩曾在放学后被陌生人带走,后被下迷药性侵。四天后,犯罪嫌疑人徐潼洛落网,讽刺的是,由于法律空缺,家人不知道以什么罪名起诉。
【男童受害比例比女童高2.7%】2008年,瑞银慈善基金会曾对各国侵害儿童状况进行过一次长达3年的调查,大陆和香港共有30607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参与。其中,8%的未成年人表示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性侵犯,男童比例比女童还要高2.7%。2013年,广东省的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报告显示,无论是高中生、职校生,还是大学生,每100个男生中,就有2-3个有被迫性行为,是女生的2.2-2.3倍。
【现实与想象的差距】警方分析,男童遭性侵的数据之所以比想象中多得多,除了社会对同性恋、恋童癖现象的忽视,还与学校和家长观念陈旧有关。由于这类案件曝光较少,不少家长和学校误以为是小概率事件。为免尴尬,有的老师会刻意避开男童,只对女童进行防性侵教育。这无疑让他们更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使得性侵男童犯罪更加隐蔽,造成恶性循环。
【法律保护“力不从心”】我国现行刑法中强奸罪受害主体“认女不认男”,对男童实施的性侵犯罪,不管是猥亵还是情节更严重的奸淫,都只能以猥亵儿童罪处罚,最高刑期只有5年。同奸淫幼女最高可判死刑相比,震慑力明显不足。法律“盲点”使男童在面对性侵犯时无法得到有效保护。2004年,一16岁少年被38岁男子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由于无法定为强奸罪,该男子仅被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