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妈妈哺乳婴儿被公益组织官微批 引发众多网友声讨
近日,某公益组织微博在转发一位在北京地铁哺乳的妈妈照片时批其为“裸露性器官”,此言论发出之后引发热议。昨日,涉事微博对此进行道歉,并宣布注销@北京往事网站ID,暂停使用。
本是4个月以上,已经能养成三四个小时一喂的习惯。她建议有带宝宝出行计划的母亲调整哺乳时间,出门之前喂一次,尽量避免在公共场合哺乳。
丁新表示,婴儿母亲在地铁这样的公共场合喂奶可以采用一些更文明的方式,如使用大衣遮挡,或跟周围乘客商量,获取谅解,让乘客稍微转过身去,“地铁有条件也可以设立母婴室。”
“北京地铁目前专门设立妇幼车厢有难度”
在此次事件中,不少网友提出,类似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是否也可以设置“母婴室”或者“女性专用车厢”等场所?事实上,其他一些亚洲国家已经设立了女性专用地铁车厢。在日本,关于性骚扰的报道促使当局设立了女性专用车厢。
近年来,青岛、浙江都相继在公交车特设“哺乳室”。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种“哺乳室”在爱心专座边加装了帘子。为了方便妈妈们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哺乳,2011年,杭州曾在公交车上设立“哺乳专座”。不过,这些专座仅维持了半年,就被全部取消了。媒体报道称主要原因是“利用率太低”。
今年1月,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联组讨论会上,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在回应“地铁上设立女性车厢”提案时表示,地铁上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车厢应是一个发展方向,“早晚高峰期间实施,目前存在难度。”
一家地铁运营公司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北京地铁不具备设女性车厢条件。
哺乳照上传担何责
专家称侵犯人格权,可要求赔礼道歉等
在此次事件中,有网友转发的“哺乳照”不打马赛克。王永杰表示,如果当事网友拍摄哺乳照片中清晰拍到隐私部位并传至网上,这种行为侵犯了当事人隐私权。如果模糊处理,只是针对公共场合哺乳是否合理进行公开讨论是合理的。
韩骁称,拍摄他人哺乳照片并上传网上,暴露了他人的肖像,引起当事人不适,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权。传播者在发布照片的同时,配有贬低性的语言,其行为侵犯了哺乳女子的人格权,传播者应对其不当言行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要求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