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樟脑丸致癌 专家建议尽量减少使用

2018-06-05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闷热潮湿的天气里,以樟脑丸为代表的防霉防蛀产品成为居家消费的必备品,但是樟脑丸有毒致癌的一些传闻在网上流传甚广,使许多家庭面对樟脑丸显得无所适从.昨天,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家庭卫生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对樟脑丸等防蛀剂产品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解答.都叫樟脑丸 内涵大不同且看防蛀剂的更新换代在昨天家庭卫生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会议上,有关专家介绍说,人们习惯把防蛀剂统称为"樟脑丸",但如果您细看产品成分就会发现,小小防蛀剂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不能看见防蛀产品,就简单地视之

 闷热潮湿的天气里,以樟脑丸为代表的防霉防蛀产品成为居家消费的必备品,但是樟脑丸有毒致癌的一些传闻在网上流传甚广,使许多家庭面对樟脑丸显得无所适从。昨天,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家庭卫生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对樟脑丸等防蛀剂产品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解答。

都叫樟脑丸 内涵大不同

且看防蛀剂的更新换代

在昨天家庭卫生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会议上,有关专家介绍说,人们习惯把防蛀剂统称为“樟脑丸”,但如果您细看产品成分就会发现,小小防蛀剂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不能看见防蛀产品,就简单地视之为“樟脑丸”。

如何使衣物不被虫蛀经久耐用,我国古代人就采用过多种方法,比如用樟木箱储藏衣物,或是将花椒与酒配制后洒在柜子里,等等。而真正工业化意义上的防蛀防霉剂则是樟脑丸了。从樟脑丸算起,防蛀剂经历了4个时代:樟脑、萘、对二氯苯和拟除虫菊酯类。

最初的樟脑丸是天然提取的。将香樟树的根、茎、枝、叶隔水用蒸气熏蒸,冷却后,凝结成白色的结晶,有人说,这是樟树流出来的脑汁,于是将这种白色物称为樟脑。再将它压成一个个的丸子,就成了樟脑丸。

萘丸,俗名“卫生球”。是第一个试图取代樟脑丸的产品,但因萘致癌,我国已于1993年禁止其生产与销售。

眼下超市商店销售的,绝大多数是以对二氯苯为主要原料的“防蛀片”。我国以对二氯苯为原料生产的防蛀剂,约占同类产品的2/3。对二氯苯是一种化学合成物,除了现在香樟树资源日益稀缺导致原材料价格昂贵,还因为对二氯苯在防蛀防霉上效果更好。但其对人的眼睛、上呼吸道有刺激性,人在接触高浓度时,会有虚弱、眩晕、呕吐的表现,严重时会损害肝脏。

现在,市场上又开始出现拟除虫菊酯类的防蛀剂。虽然其防蛀效果欠佳,而且价格也较高,但厂家仍愿意以此原料生产防蛀剂,因为与对二氯苯类防蛀剂产品包装上“低毒”字样相比,拟除虫菊酯类防蛀剂产品包装上的“微毒”显得异常醒目。 一个疑问

使用“樟脑丸”真的会致癌吗

目前市场上最为常见最为广泛应用的是以对二氯苯为主要原料的卫生防蛀剂产品。这种“樟脑丸”是否对人体有害,尤其是是否致癌?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家庭卫生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麻毅秘书长说,对二氯苯是否存在致癌性,美国上世纪80年代做过动物实验,确实有一组试验鼠致癌了。但这组试验鼠致癌的主要原因是其体内带有某种腺体,该腺体使鼠体内的对二氯苯毒性长期积累,无法自然排出,最终导致癌症的产生。而人体本身不带有这类吸收积累对二氯苯毒性的腺体,更加不可能通过这种腺体积累毒性。正是如此,美国等国随后陆续将对二氯苯从人类可疑致癌物名单中删除。人们日常接触对二氯苯,主要是作为防蛀剂、除臭剂等家用日化产品正常使用的用量,而且是从空气中吸入,经过多种方式的严格试验,结果显示,对二氯苯作为防蛀剂可以安全使用。

一个观点

声称产品“无毒”的都是谎言

我国法律规定,卫生防蛀剂类产品的管理机构为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生产销售该类产品的企业必须申请取得国家农业部农业检定所的农药登记证号,因为所有的卫生防蛀剂产品,无论是以樟脑还是以对二氯苯、除虫菊酯为原料,无论是化工合成还是天然樟脑,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无论是低毒还是微毒,这是卫生防蛀剂杀虫剂需要具备防虫杀虫功效所必然导致的。到目前为止,在通过国家检测且取得有效证照的卫生防蛀剂杀虫剂产品中,至今还没有出现完全无毒的产品。麻秘书长说,如果有哪个商家声称自己的某种卫生防蛀剂是纯天然完全无毒,而且取得了国家认证拿到上市销售的农药登记证,那是谎言,是对消费者最大的欺骗和伤害。

一个建议

不需要用时就尽量减少使用

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鉴别自己所挑选和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性检测标准?是否已经通过国家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法销售证照文件?

最为直接简便的识别方式是,当你挑选了一款防蛀产品准备购买时,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证号、执行标准,农药登记证号的印刷显示的方式为WP、WL(数字号码),农药生产批准证号的印刷显示的方式为HNP(数字号码)。凡具备以上国家批准的三个证号的卫生防蛀产品,表明了该款产品在安全性、功效性等各项重要指标检测中均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属于安全性卫生防蛀产品。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周志俊教授认为,从专业角度讲,“万物皆毒唯量也”,“经常我们在不讲量的情况下说某某东西有毒,其实是不太科学的。比如我们在做动物实验时,选择的都是很高剂量来做的。如果忽视量的因素的话,就可能会误读。”

不过,周教授也建议,“在你不需要用的时候,尽量减少使用。”化学品的健康安全管理非常复杂,取其利弊。是药三分毒,不需要的时候尽量不去使用。一句话,规避一切尽可能规避的风险。”